這是我寫的故事(三)

我是一個小三,二十多年前,憑着見不得人的手段搶走了原配的幸福。二十多年後,原配的兒子要結婚了,家族裏的長輩都說要請原配回來主持婚禮,那我該不該參加呢?

二十多年前,我在一家大型商場當收銀員,認識了我的老公,他當時是個有婦之夫,已育有一兒一女。

當時的我,顏值偏中上,外加註重打扮,也算是一個美女。我的老公,雖然已有家室,但經不住我的再三誘惑,最後還是悄悄地出軌了。

一開始,我只是想要他口袋裏的錢,畢竟我當收銀員一個月工資才兩千多。跟他在一起半年多之後,我改變想法了,不僅想要他的錢,還想當他店鋪的老闆娘。

我的老公,不僅人長得高帥氣,重要的是,他是三間糧油店鋪的老闆,雖然算不上很有錢,但在我接觸到的範圍內,他算是比較錢多的,所以他成了我的目標。

我們偷偷摸摸在一起半年多之後,我用計讓自己懷孕了,然後悄悄找上門去跟原配攤牌。原配在得知情況之後,並不願意離婚。

我的家人知道我做了小三之後,他們一個個的都罵我是賤人臭不要臉的,可他們在得知我是給有錢人做了小三之後,一個個的又是另一副嘴臉。他們爲了讓我能成功的當上老闆娘,都在一邊努力的出謀獻策。

原配是個很善良的女人,性格溫和柔弱,沒有什麼得力的孃家人可依靠。所以在面對老公出軌要離婚這件事情上,她根本沒有能力改變任何結果。

公公婆婆是個明事理的人,但在面對懷有他們家骨肉的我和原配時,他們的心還是偏向了我。最後,老公和他的原配離婚了,原配分走了一間糧油店鋪作爲補嘗。

離婚後,原配一直沒有再嫁,她賺的錢,也大方的花在她的一雙兒女身上,偶爾還會來看看公公婆婆。我雖有意見,但也反對不了,畢竟原配有權看望自己的兒女,也有自由看望公公婆婆。

我順利的從原配手中搶走了她的幸福,她的老公和她的家庭,也順利的當上了老闆娘。

但是,結婚後的我過得並不快樂,雖然我不缺錢花,但是我沒權過問家裏的生意,也掌控不了家裏的錢權,我只是外人眼中看起來風光的老闆娘而已。

孩子出生之後,公公婆婆就不怎麼待見我了,對我的態度還沒有對原配態度好,哪怕我給他們生了一個孫子,他們對我也是客客氣氣的不像一家人。

老公一直心懷怨恨怪我破壞了他原來的家庭,結婚之後對我不如從前好,讓我有一種做他的老婆還不如做他的小三好的感覺。

曾經有一回,我受不了這個家的冷漠,拿着50多萬貨款離家出走了。公公婆婆對我離家出走之事不聞不問,老公則在電話裏對我說,若我不把貨款如數帶回,那麼家和孩子將會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我捨不得自己的孩子,最後還是把50多萬貨款如數帶回,回到這個沒有什麼激情的家庭。如今,一晃二十多年過去了,原配的兒子長大成人了,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家中長輩個個重視。

選定婚禮的大好日子後,族裏年紀最長的叔伯說,原配的兒子結婚,應請原配回來主持婚禮,畢竟原配是親媽且健在。世上沒有兒子結婚不讓親媽參加的理,於是,這個決定在族中長輩那裏一致通過。

對於這個決定,我儘管心生不喜,卻也無力反駁,我已經預感到自己即將要面臨着一個非常尷尬的場面。我想,我還是不要參加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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