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香腸引發的十倍索賠

諶光輝,35歲,在四川廣安市嶽池縣城經營着一家豬肉攤。爲推銷自制的臘肉、臘香腸,他學會了在抖音上分享視頻、開直播。

今年春節前,一位網名爲“小王子”的陌生網友通過抖音添加他微信,一次性買下他2000元的臘香腸。結果,在收貨的當天早上,小王子給諶光輝發來微信消息稱,“老闆,你違法了!”

對方以諶光輝售賣的預包裝食品(臘香腸)無食品標籤和生產信息,也無生產許可證,提出十倍索賠共計2萬元。

諶光輝與之多次協商,對方說:最少要賠1.5萬元。目前,小王子已將諶光輝起訴至山西介休人民法院。

本來是很簡單的一件事。肉鋪賣些香腸,再正常不過了,有的肉鋪還負責給客戶風乾。沒聽說還要生產許可證、食品標籤。我們平時去市場上買的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比如吊爐燒餅、烤鴨、搖滾烤雞、大餅、餡餅,賣東西的小販從來沒有提供過呀,是不是都可以要求他們十倍賠償?

有律師稱:《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九條: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應當標明食品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稱、備案號、生產地址等。標籤內容應當清楚、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應當顯著標註,容易辨識。諶光輝售賣的臘香腸什麼標識都沒有,因此他的臘香腸屬於三無產品。

面對法院的起訴書,諶光輝欲哭無淚。他說:如果當初不接觸網絡,應該就不會有今天的官司。以前他都是在自家的肉鋪裏賣,就是去年下半年才學會了上抖音,基本上都是熟人朋友買,從沒想過賣點香腸臘肉會違法。他懷疑這個小王子是職業打假人。

在2017年,“小王子”與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安徽某中藥材銷售有限公司有過合同糾紛訴訟,兩起案件結果都是“小王子”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我忽然想起以前有位打假高手,好像叫做王海。他就是職業打假人。爲了賺取商家的鉅額賠款,王海甚至準備了很多倉庫來存放假貨。他的基本路數是:先去商店商場去尋找假貨,然後大量購買假貨,再去找商家索賠。

這位小王子明顯具備這樣的嫌疑。正常人不可能在一家不熟悉的商鋪一次性購買2000元臘香腸。至於小王子講的準備送親友的蹩腳理由,明顯站不住腳。

諶光輝就是一個小商販,賺點錢不容易。我個人認爲:沒必要一棒子打死。問題的關鍵不在於諶光輝的臘腸是不是三無產品,而是他做得香腸有沒有質量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對香腸進行化驗,如果沒有質量問題,就不必小題大做,對本人批評教育,補上標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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