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香肠引发的十倍索赔

谌光辉,35岁,在四川广安市岳池县城经营着一家猪肉摊。为推销自制的腊肉、腊香肠,他学会了在抖音上分享视频、开直播。

今年春节前,一位网名为“小王子”的陌生网友通过抖音添加他微信,一次性买下他2000元的腊香肠。结果,在收货的当天早上,小王子给谌光辉发来微信消息称,“老板,你违法了!”

对方以谌光辉售卖的预包装食品(腊香肠)无食品标签和生产信息,也无生产许可证,提出十倍索赔共计2万元。

谌光辉与之多次协商,对方说:最少要赔1.5万元。目前,小王子已将谌光辉起诉至山西介休人民法院。

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肉铺卖些香肠,再正常不过了,有的肉铺还负责给客户风干。没听说还要生产许可证、食品标签。我们平时去市场上买的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比如吊炉烧饼、烤鸭、摇滚烤鸡、大饼、馅饼,卖东西的小贩从来没有提供过呀,是不是都可以要求他们十倍赔偿?

有律师称:《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标签内容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谌光辉售卖的腊香肠什么标识都没有,因此他的腊香肠属于三无产品。

面对法院的起诉书,谌光辉欲哭无泪。他说:如果当初不接触网络,应该就不会有今天的官司。以前他都是在自家的肉铺里卖,就是去年下半年才学会了上抖音,基本上都是熟人朋友买,从没想过卖点香肠腊肉会违法。他怀疑这个小王子是职业打假人。

在2017年,“小王子”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安徽某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有过合同纠纷诉讼,两起案件结果都是“小王子”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我忽然想起以前有位打假高手,好像叫做王海。他就是职业打假人。为了赚取商家的巨额赔款,王海甚至准备了很多仓库来存放假货。他的基本路数是:先去商店商场去寻找假货,然后大量购买假货,再去找商家索赔。

这位小王子明显具备这样的嫌疑。正常人不可能在一家不熟悉的商铺一次性购买2000元腊香肠。至于小王子讲的准备送亲友的蹩脚理由,明显站不住脚。

谌光辉就是一个小商贩,赚点钱不容易。我个人认为:没必要一棒子打死。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谌光辉的腊肠是不是三无产品,而是他做得香肠有没有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对香肠进行化验,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就不必小题大做,对本人批评教育,补上标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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