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老師把教育局告上法庭,無論怎麼判,都沒有贏家,三輸局面已成 事情簡介 姚老師的去處 姚老師事件反映出的問題 學校、老師和教育部門的溝通存在問題 作者寄語

事情簡介

焦作市40歲從教20多年的姚老師,在職稱評審中又一次敗北了,敗得很窩囊,這已經是她第七落選了。

人已過了不惑之年,但是她職稱評定還是沒有弄懂,心存疑惑,特別是老師投票環節。之後當地教育部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認爲職稱評定程序合法,於是姚老師把事傳到了網上,引起網民關注,這樣一個地方性的教師職評事件,就成了一件公衆事件了。

今年一月姚老師以行政不作爲把焦作市山陽區教育局,起訴到法院。山陽區法院於今年3月31日上午9時到11時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目前法院還沒有做出裁決。

但是,就目前情況無論法院怎麼裁決,三輸的局面已經形成,就法院開庭前兩天,學校先下手爲強,對姚老師做出了處分決定,免去姚老師的班主任職務,停了姚老師的課,並建議山陽區教育局給姚老師相應的處分,只是有點遺憾,網友不買學校的帳,學習的通報上網就被網友質問幾個意思

還揪出通報中20多處錯誤。

就因爲這事校長離職,教育局被免。

對於這樣結局,包括原告姚老師都是不想看到的。

對於誰是誰非,老師、學校和教育局各執一詞,誰在撒謊,只有等待法院裁決了,但對於“教育外行”的法院,要想把教育這種主觀性很強的事審清楚,並做出正確的裁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許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所以法院當纔沒有公佈審理結果。

姚老師的去處

有人可能會問姚老師會被開除了,據作者分析姚老師現在可是網紅老師了,而且局長、都因這事下課,所以沒有人敢輕易動她了,所以開除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姚老師肯定不會回原來學校了,首先她肯定是不想回去的,基準教育局肯定也要考慮姚老師回到原校會與會再次與其他發生衝突的問題,姚老師最大的可能是調入其他學校任教。

姚老師事件反映出的問題

老師職稱評或多或少總是有問題的,框框上面定,但是條條是一般都由學校來定,很多時候校長一個人是可以左右,條款的修訂的,一般情況是學校的校長換了,評定職稱的條款就會修改的,辛苦準備幾年領導一換就得重來,有時真的計劃沒有變化快,每年每個學校的職稱評定都是非常激烈的,勝敗只有零點幾分,每年這個時候同事間的關係也是比較緊張的。

象姚老師這種情況幾十年下來上不了高級的大有在。

從這事可以看出來姚老師個性比較強。所以在投票環節吃了虧,建議姚老師無論在去哪個學校,一定要處理好與同事的關係,評中高職稱投票是少的了的環節,而且贊成還必須達到一定比例,所以與同事和睦相處很重要,當然我也很欣賞姚老師敢愛敢恨不平則鳴的性格。

所有規定都應該來源於羣衆,而不是異想天開

在姚老師事件中,老師對職稱評定的條款不理解,可能是激化矛盾主要原因。無論是學校還是教育局在制定這類條款的時候都應該深入基層認真調研,聽取廣大一線老師的意見,在條款制定出來以後要認真宣傳,耐心解釋,必須要得到廣大一線老師的同意理解,纔不會激化矛盾,有利於老師隊伍團結。

學校、老師和教育部門的溝通存在問題

姚老師事件說明,學校、教育部門與老師的溝通存在問題,老師的訴求沒有得到合理解,逼得老師背水一戰,把事情通到網上,把主管部門拖到了法庭上,結果被停課,局長被停職,學校名譽受損,三方都成了輸家,而受損何止是他們,還有這個女老師所教班級的孩子纔是最無辜的受害者,作者爲之惋惜!

作者寄語

但願此事,能爲各地的職稱評定帶來一絲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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