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之“教子以義方”

          隨手從書架上取出一本——《古文觀止》,是2017年買來的,卻纔翻過幾頁。撿起來重新翻閱,漸漸又感覺有點興趣了。

《石碏諫寵州籲》這一節,選自《左傳.隱公三年》。文中的州籲是衛莊公的一個寵妾所生之子,衛莊公愛屋及烏,對他格外寵愛,即使他喜好軍事這種十分犯忌的事,衛莊公也不加禁止。衛國大夫石碏(音同“確”)看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向衛莊公進諫———臣聞愛子,教之以以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

        意思是,我聽說喜愛兒子,應當用道義教育引導他,不讓他走上邪路。驕橫、無禮、違規、放縱,這是走上邪路的來由。而這四種惡習之所以養成,正是由於受到過分的寵愛。

        如何愛子,對於一個國君來說,決不單單是他個人的問題,這將關係到國家的安危、社會的治亂。

      只可惜莊公聽不進逆耳忠言,結果第三年(前719年),發生了州籲弒桓公而自立的事件。最終,州籲也被殺。

        時隔兩千多年,石碏諫莊公“教子以義方,弗納於邪”的愛子方法,對今人依舊有極好的借鑑意義。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