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權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手段千萬千,唯求其最適。心態只唯一。 【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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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目:權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最近,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話,有了新體會!

  譬如,狗咬了我,難道我也去咬它嗎?我去咬它,我不就成了狗了嗎?我不就成了…無非只是個穿着人身的狗靈罷了!

  狗,因爲狗習性,所以會咬。也因爲〝會咬〞,纔會使得它成爲狗。

  同樣的,

  人,若也有了狗習性,當然也會咬。也因爲〝會咬〞,證明這人有狗性。

  所以,以牙還牙,不是說它(或他)咬我,我就回咬它(或他);而是說會咬人的它…因爲它咬人的行爲,而返還回照出它的真實本性。

  狗,咬人,因着咬人的行爲,會使得它成爲…狗。
  人,咬人,因着咬人的行爲,也使得他成爲…〝狗〞。

  當然,在這語境裏,狗咬人是指狗在〝亂〞咬,是基於〝野性〞纔在亂咬的。而在別的語境,譬如是義犬忠犬護主退敵,那就又另當別論了!語境,很重要!另一個語境,就像下面這組:

  狗,咬壞人,因着咬壞人的護主退敵行爲,會使得它成爲…義狗。
  人,咬壞人,因着咬壞人的護主退敵行爲,也使得他成爲…義人(這時可就不是義狗了!)。

  人在沒武器時,不得不使用牙齒來護主或退敵,牙齒自然是要上。這時,因爲忠義的行爲,使得這人成爲義人。

  由此可見,這話應該是指:

  自己基於什麼去做的任何行爲,那個被基於的源頭理由,就會讓自己成爲匹配於那理由的相論物。

  我用慈眼看人,我就會成爲慈眼的化身。
  我用慈悲對待咬我的狗,我也會成爲慈悲的化身。

  而要符合慈悲的實質,粗階兩階:

  第一階: 在我智慧不足作爲前提下,我不會忿恨狗,哪怕我真被它咬到了。
  第二階: 換在我智慧充足作爲新前提後,儘管我真被它咬到,我不但不會忿恨狗,我還能馴服它,轉化它爲良犬。當然,馴服有多種手段,凡是能讓它變成良犬的手段,我都會用得上。而且不是以欺凌報復的心態在使出〝手段〞。必要的小杖,因爲必要,所以免不了。必要的大杖,也因必要,不得不的時候也得要。當然,能在溫柔間就解決問題的,幹嘛暴烈。於是,能善用權的基底,便由此而由焉而生的了。

  手段千萬千,唯求其最適。心態只唯一。


  審視目前我的內在狀態:

  慈悲,尚多不足。
  智慧,更是不足。

  唯一頗值欣慰的是,已知慈悲與智慧的絕對重要性,正在虔敬習練中…

  練習以慈悲視周圍的人,並學習如何以智慧來對待周圍的人,如此久而必能成化:

  以慈悲對外,還回一個慈悲的自己;
  以智慧應外,還回一個智慧的自己。
  這是初階。

  晉階的是…
  以慈悲對外,還回n個慈悲的友伴;
  以智慧應外,還回n個智慧的友伴。


後記…

  寶傳按: 孔夫子所曾說過的這話,現在,愈來愈覺得裏頭的濃厚滋味了!

  【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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