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知道我的名字叫“短睡者”

          每隔一天,我都要放下書本,到處逛逛,把自己搞得精疲力盡。因爲,頭一天,我總是凌晨三四點尚未入睡,早上七點多就醒來,有時甚至更早。

        有人說我運動太少,身體不夠疲勞,有人說我晚上看書寫作,思考問題多造成的,也許,有這些因素,但我很早就是這樣的。

        專家說,如果一個人有以下四種現象,就可以稱爲“短睡者”

一,入睡困難,上牀躺下30分鐘還未入睡

二、入睡後易醒,比正常時間早醒30分鐘,醒來又睡不着。

三、睡眠維持困難,一夜醒來兩次。

四,一夜睡眠時間不超過6小時

        只要符合這四條裏的一條,(我是四條裏條條都佔),就算是“短睡者”。不過,專家說,只要不影響第二天的生活,就算是正常現象,因爲,這類人攜帶着與常人不同的短睡基因,而且,這些短睡者是健康的,更有創造力。

          更有創造力?這是給我這樣的短睡者一點心理安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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