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平原》,賞畢飛宇的寫景

每一個作家都有自己的村莊,莫言是高密,汪曾祺是高郵,畢飛宇是興化。畢飛宇寫了好幾本小說《玉米》《玉秀》《玉秧》《平原》,都是寫同一個村莊--王家莊。村子裏的人,村子裏的事,村子裏生活的方方面面,構成了他寫不完的題材。

畢飛宇是在蘇北農村長大的,他的小說背景就是他的家鄉,他對農村的割麥、養豬、插秧,各種農活非常熟悉,對農村人戀愛、結婚、民俗習慣更是瞭如指掌。他的寫景真的是驚豔了我的眼睛。


他寫割麥子:

“經過漫長的、同時又是青黃不接的守候之後,莊稼人聞到了新麥的香味,心裏頭自然會長出麥芒來。別看麥子們長在地裏,它們終究要變成莧子、饅頭、疙瘩或麪條,放在家家戶戶的飯桌上,變成莊稼人的一日三餐,變成莊稼人的婚喪嫁娶,一句話,變成莊稼人的日子。是日子就不光是喜上心頭,還一定有與之相匹配的苦頭。”

“莊稼人割麥子不敢歇,要搶時間,天時,懶不得,痛得腰要斷下來了,還得忍着痛去割麥。假如把這活當受刑.那也是自願拿起刑具受刑。”

割麥子的間隙,男人們蹲在地頭抽菸,他這樣寫抽菸:

“煙真是個好東西,很深地吸下去,再很長地呼出來,還哼嘰一聲,所有的累都隨着那口氣嘆出去了。對抽菸的人來說,解饞只是其次,最主要的作用是歇口氣。這一點不抽菸的人是體會不出來的。有煙叼在嘴邊,吧嗒吧嗒的,慢慢地,就歇過來了。要不然,總有一件事情沒做,心裏頭空了一塊,沒有盼頭,人就不踏實。”

一天的幹活,人累得像散了架,來不及洗澡脫衣服,倒下去就睡着了,他這樣寫睡覺:“已經睡着了,如同一塊石頭沉到了井底。時間也極短,一會兒,屁大的工夫,堂屋裏又有動靜了。這就是說,新的一天又開始了。端方想翻個身,動不了。掙扎着動了一下,動到哪裏疼到哪裏,整個人像一個炸了箍的水桶,散了板了。”

“重新回到麥田的端方不再是昨天的端方,身上的肉都鏽了,像泡在了醋缸裏。關鍵是心裏的氣泄了。”

端方忘記磨鐮刀,鈍鈍的刀口要加倍的力氣去割麥子,看着別人割到了前頭,他狠命用力,結果鐮刀砍上了自己的腳,血流如注,他用雙手去按,血像泥鰍一樣從手指縫裏滑出來,經過赤腳醫生的縫合包紮,他躺到了田埂上,雙手墊在頭下。

這時,作者這樣寫:“端方注意到這會兒太陽有兩個,都在他的身上。一個在他的眼皮子上,另一個則在他的小腿上,疼痛就是這個太陽的光芒,光芒四射,光芒萬丈。”

書只看了開頭幾章,我就被他的語言吸引住了,這樣生動活潑的語言,一是得益於對農村生活的熟悉,二是得益於觀察能力的強大,三是化虛爲實,聯想豐富。疼痛像太陽的光芒,光芒四射,這樣的比喻真是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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