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不需要做好一件事來肯定自己

最近半個月每天晚上跟老師學跳舞,真是非常開心,動力十足,無論是工作了一天非常疲憊,還是跟家人聚餐,還是颳風下雨刮霧霾都阻擋不了我每天晚上去學跳舞的腳步,就連三十幾年黑天就不敢出屋的恐懼都克服了。

我想我終於體會到了喜愛一件事情就是風雨無阻,喜愛如何可抵歲月漫長。

但是,在接連幾天老師的否定後,我的心情在今天落到了一個低點,一個奔跑的動作好幾天了我總是做的不對,卻也不知道錯在哪裏,本來想跟老師溝通一下,後來想想還是算了。

原本每天跳舞的那份開心到家裏都能延續一個小時,心裏就像長出了一朵小花,美滋滋的。但今天我的小花打蔫了,我安慰自己說,沒關係,又不是爲了學到專業的程度,就是個茶餘飯後的愛好,運動運動有益健康而已。儘管安慰自己,我還是能感覺到心裏的不舒服,其實這也不算什麼事,初學跳的不標準在正常不過了,可我爲什麼如此當一回事。

我找不到自己內心最深層的原因,不知道是什麼造就我不允許自己做的不好,不允許自己被否定,人不可能完美無缺啊,啥啥都需要被別人肯定還真是活在別人的世界裏了,道理是知道了,可是怎麼出來呢?一句不在乎不是說說而已,怎麼能做到真正不在乎呢?

活出自己對於一個沒有自我的人來說還真是挺難。

讀了那麼多書,看了那麼多道理依然學不會,難道需要找到一件事,把它做的很好很好來肯定自己嗎?也許這是個方法,但我總覺得不該是這個樣子。那又該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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