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帽山史學社章程

第一條

本社團名稱爲紗帽山史學社,英文名稱爲:Shamaoshan-History Association .

第二條

紗帽山史學社是由喜愛歷史的學生根據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自願成立的羣衆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

紗帽山史學社的宗旨是:

遵守學校規定,豐富校園生活,活躍學習氣氛;力促學生全面發展,服務學生成長成才;爲學生的個性化發展搭建舞臺,爲本校廣大歷史、時政、法律、經濟和文學等方面的愛好者提供一個融洽而穩定的結交朋友、交流分享、共同進步的空間。

第四條

紗帽山史學社的活動範圍是:

(一)結合歷史課堂等相關教學,爲社員播放專題片,推薦閱讀主題書籍,讓學生在邊講解邊欣賞中感知歷史文化。播放的專題片和閱讀的書籍須由學術部提前準備好。

(二)舉辦“紗帽山講壇”,把講臺交給社員,讓社員講述歷史,爲學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臺,在三尺講臺上盡情展現自我。(主要以幻燈片形式展示,社員必須提前一週把幻燈片做好,上交給學術部審覈)

(三)開辦歷史沙龍,爲社員提供思想觀點碰撞的舞臺,營造多元、開放的學術氛圍。社員在歷史沙龍舉辦前須上交給學術部一篇不少於200字的陳述基本觀點的歷史小論文。

(四)開展學術主題的演講活動

(五)邀請相應老師舉辦系列講座,推動社團活動開展。

(六)踐行“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的理念,積極開展研學旅行。

第五條

紗帽山史學社社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紗帽山史學社的創制權和複決權。

(二)參加紗帽山史學社的活動。

(三)獲得來自紗帽山史學社資源的服務優先權。

(四)對紗帽山史學社擁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六條

社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紗帽山史學社的決議。

(二)維護紗帽山史學社的權益。

(三)參與紗帽山史學社每週的例會。

第七條

紗帽山史學社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紗帽山史學社的組織架構由三人執行組、學術部、組織部和對外聯絡部組成。紗帽山史學社領導集體由三人執行組祕書長、學術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和對外聯絡部部長組成。

三人執行組:統籌全局,調配各個部門的工作;協助、監督社長和副社長的工作,在必要的時候(祕書長)可代行社長權力;負責維持我社的民主協商、民主選舉;限制社長、副社長的權力過度膨脹,防止個人專權;爲紗帽山史學社培養新一屆的領導集體;組織每屆新社員的選拔工作,採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對外聯絡部(簡稱外聯部):負責月摘的發放;負責宣傳紗帽山史學社的活動;通過網絡平臺發揮自身的作用,建立並完善我社的對外宣傳體系;與校內外各兄弟社團溝通、交流,保持密切聯繫;負責把通知傳達給社員;與組織部積極合作。

學術部:編訂、審覈月摘;確定每一期歷史沙龍、“模擬演講”和的主題;準備好趣味性、學術性強的紀錄片和書籍;負責對外學術交流活動(社團展示、學術研討會)。

組織部:負責歷史室的清潔工作;爲每週例會準備、調試設備(電腦、投影儀等);負責招新;製作幻燈片、彙總資料;建立健全我社的圖書管理體系,制定並完善圖書管理規定。

學術指導委員會:由學校歷史教研中心老師組成,並委派的專門老師負責學社戰略決策和具體活動的指導。

領導集體產生辦法:紗帽山史學社會在每一次換屆前於社內進行一次民意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新的領導集體將通過民主協商產生。

領導集體述職:紗帽山史學社領導集體須由社長領銜,於每一學期的最後一次例會向全體社員述職,並接受社員經投票的結果(得票未過半即通過不信任案),從而對各項工作作出相應調整。

各部門組成人員產生辦法:社員自行選擇部門並遞交申請。每個部門的組成人員不可超過我社全體成員的二分之一,最終決定權掌握在部長手中。各部確認最終的組成人員後,將結果公示。

第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紗帽山史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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