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源

腳不適。

看醫生。醫生二話沒說,直接建議,換一雙鞋。

愣愣……

鞋子穿了近一年,腳痛,有不適感也就近期。

如果,腳會表達,肯定要替鞋申冤。

都已經相處了近一年的夥伴,應該過了最初的磨合期了。

腳不適,出現問題,應該在自身找原因。着實不應該簡單粗暴的換鞋了之。


做人做事,也是一樣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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