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上”電視

那是2016年5月1日,我在西安東大街一家手機店花了999元買了一部oppo手機。

在買後第七天,我無意中發現手機上oppo會員被別人註冊了。這讓我覺得商家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不會是別人退貨的手機賣出來了吧?

我當時很氣憤,就給西安電視臺的新聞節目都市快報熱線打電話,說明了買手機的情況。服務檯工作人員說馬上安排記者過來採訪調查。

一會兒一個女記者給我打電話,我們約好去鐘樓見面。我們先後到達鐘樓,在鐘樓對面開元商城的一處平臺上,我給美女記者看了手機,然後女記者從她的揹包裏拿出攝像機對準我,要我一邊說明買手機的情況,一邊打開手機註冊那一頁。

我就說:“五月一號,我買了一部新手機,結果發現裏面的會員被別人註冊了,我懷疑是有問題別人退回來的手機。”記者把鏡頭對準我拍了一會,又把鏡頭對準手機拍了一會。然後收起攝像機,裝入揹包裏。

我和她一起去了賣手機的商城,找到那個櫃檯,記者說:“這是我姐夫,在你們這裏買的手機有問題。”給她們看手機,她們拿起手機看了看,就說:“如果有問題,就把手機拿到售後服務去檢測一下,有問題我們就給你換個手機。”

當時記者沒有暴露記者身份,而她其實身上帶有微型攝像頭,說話圖像都記錄下來了。

然後,我和記者就去了oppo的售後服務部,把手機送進去檢測。等了一會,檢測結果出來了,工作人員說:“手機沒有問題,註冊的名字可能是賣手機的工作人員給人演示時留下的。”

事情就這樣,手機沒問題,我也就不再追究了。

我和記者就各自回去了。

到了晚上,我就在電視上《都市快報》的新聞裏看到了我和記者爲手機作的調查。我“上”電視了。

第二天上午,有人給我打電話,對我說:“你把微博刪了,來店裏換個新手機。”

我說:“什麼微博?我沒有發微博啊!”

我後來查了一下,是記者發了新聞預告的微博:一個小夥花了999元買了一部新手機,本想註冊一下會員,結果發現百分之八十的信息被別人填了,小夥蒙了,這倒底買的是啥手機?都市快報記者來調查。

於是那天下午我下班後就帶着手機去了東大街手機店,店員給我重新拿了一部手機,這次我喫一塹長一智,拿過來的手機,我自己拆封,把裏面所以信息都檢查了一遍,確認沒有問題了,我纔拿着新手機離開了。

那天我也發了一條說說,引起了大家的圍觀。我就這樣爲買手機折騰着“上”了一回電視新聞。

堂哥看了我的說說,留言說,“上電視了,這說明老百姓的權利越來越受到保護了。”

從此以後,我也懂得了有問題找記者,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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