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齋語:舉報,往往壞了規則

前幾天,關於印度疫情,在一個羣裏羣友們成了兩派,一派覺得印度活該,就該彈冠相慶;一派覺得不應該比Low,還是要有同情心,而且國內的報道甚至於失實。

這本沒啥,畢竟,都是正常的表達。

然而,詭異的事情發生了,覺得印度活該的那方,有一個人先是嘲笑另一方偏激(未列舉事實),並指責對方試圖在宣傳什麼。然後,反手一個舉報。第二天,羣裏就置頂顯示該羣被人舉報涉及敏感信息,要注意識別。

我的觀點:舉報本身(民衆對於公權力的監督除外),不管個案的正當與否,無法抹殺其道德不正義的本質——今天你所鼓勵的,明天就會成爲破壞社會秩序、讓社會人人自危的手段。爲上者,要切記,“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爲什麼呢?因爲在中國互聯網語境監管之下,哪些話可以說,哪些不可以說是有明確的界限的(是宣傳口徑,而非法律口徑)。一些不讓說的話,不違反法律,甚至於憲法所提倡所鼓勵的行爲。互聯網作爲開放平臺,應該提供一個自由表達、公開辯論的空間。尤其是在面向特定羣體、不具有公開表達功能的微信羣,更是這樣一個半私密平臺,要允許這種灰度空間的存在。而參與者,可以選擇離開或者參與其中。但舉報行爲本身,卻因一已之私利,拆的是這個臺子,破壞的是社會中應該並且必然會存在的灰度空間。

而一旦大規模的提倡並且鼓勵這類小羣體內部的舉報行爲,是在人民中培養內殲,是破壞這會信任水平的行爲,會極大提高社會管理、控制成本,得不償失;同時,舉報行爲的結果,是造成社會呈現一種非黑即白的二元狀態,而這種黑與白的判斷,又沒有明確的標準,會隨着社會的發展甚至於不同的平臺、不同的地方甚至於領導的更迭而發生變化,而在這種二元狀態之下,這種變化的空間極爲微小,會使整個社會的適應力被極度壓縮而喪失彈性。

小羣體內的舉報,破壞的是規則,是信任,是一個良性的公民社會向前發展的必備基礎。至少,不應該提倡或者鼓勵這種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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