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由”的閱讀筆記

一、理念和符號世界的海市蜃樓

自由這類形而上的抽象大詞,談起來都是從符號到符號,從概念到概念,從理念到理念。反正是空對空,總之特別燒腦也特別費勁。

1、能指和所指。

所謂能指,就是還沒有經過抽象和簡化的、活生生的現實世界;而所指,就是在自抽象和自證成中越來越強大的理念世界。

人類創造了語言和文字這些符號,然後對自然界中所有能感知到的事物進行了命名。每一次命名,都是對事物的簡化和抽象。這就產生了失真。

更糟糕的是,符號在傳播和使用的過程中,不得不面臨含義越來越豐富、邊界越來越模糊的結局。就像擦桌子的抹布在一盆清水裏搓洗,水必然會越來越髒一樣。

理念世界是人這個物種再造的一個海市蜃樓。人類通過符號構建起觀念的力量,對現實世界卻具有毀滅性的力量。引用海涅的那句話:“不要低估觀念的力量,教授的平靜書齋裏生長出的哲學觀念,能夠摧毀一種文明”。

符號世界描述現實世界、評價現實世界,並賦予現實世界以意義,但它本身卻不是現實世界。反而,因爲符號自己會產生符號,枝蔓旁生,層巒疊嶂,就像個瘋長的腫瘤。

但是就像腫瘤離不開宿主,符號的世界也並不能脫離真實的世界而獨立存在。一旦脫離了真實的世界,符號終究是一場意義的虛空。

二、關於自由的部分思想觀念

自由這個概念符號也是如此,討論的典籍汗牛充棟,但是也面臨着意義的模糊化問題。常有人在競技跑道邊上,自己弄一條小路跑來跑去,然後就宣稱自己得了冠軍。

以有限的視角,看一下個人理解的幾位思想家的思考。

1、首先是薩特。

他非常深刻,當然也片面。你很容易被他的深刻所吸引,而看不見他的片面性。

薩特關於自由的核心思想:

1)、從存在就是虛無出發,推導出人的絕對自由。

薩特最有創見、也是最精彩的觀點,就是從“存在就是虛無”出發,最終推出了“人的自由”。這種自由不是建立在強大能力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人的存在之上,建立在最根本的虛無之上。可以說,把存在的概念削減到最低限度,讓我們看到了最堅不可摧的自由。

他說,人的存在結構就像是一個空洞的容器,最初,我們只有“存在”這個容器本身,容器之中是虛無,只有當有什麼內容填充進來之後,人才會獲得自己的本質。所以這個本質是可以變化的。就好像一個杯子裏只有倒進了什麼東西,我們才能說它是一杯水、一杯酒、一杯牛奶或者一杯咖啡,人也是這樣,只有填充進了什麼東西,纔會獲得自己的本質。這就是“存在就是虛無”這句名言的含義。

難道人註定只能屈服於空虛和虛無嗎?當然不是。薩特說,正是在這種狀態中,人類特有的尊嚴誕生了。存在就是虛無,這不錯,但這恰恰是人類行動意志的基礎,正是因爲存在沒有預先的本質,所以我們才能夠自由地行動。

因爲存在先於本質,那麼就沒有什麼預先給定的東西把我們固定住、束縛住,就意味着我們永遠可以超越“過去的本質”、“現在的本質”去追求“未來”。

換句話說,人永遠不會“是”什麼,而是永遠都正在“成爲”什麼。在這個意義上,人是自由的,甚至人就是自由本身。

所以薩特說,人是被判定爲自由的,自由就是人的命運。人唯一的不自由就是不能擺脫自由。不論你是多麼渺小,不論你受到多少外在的限制,在根本上你都是自由的。

2)、自由的命運有嚴酷的一面,自由選擇是一個極其沉重的負擔。

薩特從“存在就是虛無”出發,推出了人在根本上是自由的。自由的命運意味着人總是可以有所選擇,而且必須做出選擇。自由選擇,這當然是一件好事,這意味着人具有掌握自己命運的自主性,因此獲得了作爲人的尊嚴。

可自由選擇爲什麼會成爲負擔呢?因爲選擇必定會帶來後果,那麼誰來爲這個後果負責?薩特說,沒有任何別人可以承擔這份責任,你做出了選擇,你就要獨自承擔責任。

獨自承擔責任是什麼意思?就是自己做自己的立法者,爲自己做出的每一個選擇承擔絕對的責任。你看,從“存在就是虛無”,薩特推出了人的絕對自由,而從絕對的自由,薩特又推出了絕對的責任。這是一份非常沉重的負擔。

米蘭·昆德拉最有名的小說叫做《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個“生命之輕”是什麼呢,這個“輕”來自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有着無限展開的可能性,不被任何本質所限定:這是一種自由而輕盈的體驗。但這種輕盈的自由又是孤獨而沉重的,因爲你必須獨自承擔你所有的選擇,獨自承擔自己的生命,而這會讓人感到難以承受。結果,我們就體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個書名深刻地揭示出現代人的精神困境。

3)、他人即地獄。

人能夠自由地掌握自己的生命,哲學上把這叫做人的主體性。我是主體,就意味着我有主導權。那問題來了,你是自由的,我也是自由的,那我們倆在一起的時候,到底誰是主體、誰有主導權呢?

薩特認爲,人總是要維護自己的主體性,所以人與人之間一定會爲了爭奪主體性而鬥爭。每個人在和他人相處的時候,都想把他人變成客體,以此來維護自己的主體性和自由。

薩特舉了一個例子,說你走在街上,迎面過來一個陌生人,用眼光上下打量你,你會覺得很不舒服。爲什麼你會不舒服?薩特解釋說,別人注視你時,他下意識地就把你變成了他觀察的客體。在這個注視中,他是主導者,你只是被他觀看的物品;他要實現自己的主體性,代價就是把你的主體性給否定掉,把你物化。所以,你會下意識地迴避對方的注視。但你也可以反抗,他看你一眼,你就回看他一眼,用你的注視把他變成客體。

在薩特看來,人和人的交往就是這樣,總是在爲了爭奪主體性而鬥爭。即使是在愛情當中也不例外。薩特說,我們想象中的浪漫愛情是一個騙局,那種不分彼此、合二爲一的愛情體驗,只不過是剛剛開始時候的幻覺罷了。愛情同樣充滿了爲爭奪主體性而展開的衝突和鬥爭,到最後要麼是受虐,在羞恥中享受快樂,要麼是施虐,在內疚中感到愉悅。

愛情的常見情節就是如此,一個人去追求另一個人,去討好、迎合對方,變成對方喜歡的樣子,失去自己的主體性。而被追求的一方呢,則要努力表現出自己迷人的魅力,通過追求者的奉獻去獲得自己的主體性。在這樣的關係中,愛情越熱烈,雙方就越接近受虐狂和施虐狂。

薩特還有一個很奇妙的說法,他說憎恨是什麼,憎恨其實就是你承認了別人的自由。想想看,你會恨一個杯子或者一把椅子嗎?憎恨只能指向人,因爲人有自由,只有人能出於自主意識對你做些什麼,在他人作爲主體的行動中,你就淪爲了客體,淪爲了物,你的主體性就被否定了。所以你會憎恨,因爲你不甘於被當成物品。在這個意義上,憎恨就意味着你承認了對方的主體性,承認了對方的自由。

薩特認爲,我們生活在一個有他人存在的世界裏,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但我們不可能實現那種理想中的共同自由,因爲每個人都要實現自己的主體性。在這個意義上,薩特是一個悲觀主義者,他不相信自由主義所向往的那種主體與主體之間的相互承認、平等尊重的關係。


2、以賽亞.柏林的“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

1)、貢斯當提出“古代的自由”和“現代的自由”

英國的哲學家霍布斯、洛克和休謨,很早就注意到古希臘人與現代人對自由的理解是迥然不同的。

現代人所享有的言論自由、遷徙自由、處置財產的自由、宗教自由,這些在古希臘的城邦中都是不存在的。霍布斯就斷言,古希臘人說的自由,和現代人說的自由完全不是一回事兒,古希臘人只有城邦的自由,而不存在個人的自由。

基於這樣的差別,貢斯當把自由區分爲古代人的自由和現代人的自由。他說,古代人有“做什麼的自由”,而現代人,則有“免於什麼的自由”。古代人對自由的理解是,我和奴隸不一樣,對於城邦的公共事務,我有權去參與;而現代人對自由的理解則是我可以免於被強制。

2)、什麼是消極自由

消極自由,有兩層意思。

第一層就是私人空間的概念。康德說“人既不能忍受他們的鄰居,更不能忍受失去他們”。那麼,每個人都需要有一個只屬於自己的臥室,鄰居不許進。有了這樣一間臥室之後,忍受鄰居才變得容易一些。

所以,消極自由,首先指的就是一個人有權處於免於被打擾、免於被幹涉的狀態。那麼,保全消極自由的辦法無非就是兩個:第一,保證一定的個人空間;第二,尊重差異、尊重價值觀的多元化,美人之美,各美其美。

消極自由的第二層意思,是指對公共生活的不參與。

在這個問題上,伯林和貢斯當是有一些差異的。貢斯當認爲,如果大家都不參與公共生活,對自己的政治權利漠不關心,那最終,你個人的私域也保不住。所以,他主張在“做什麼的自由”和“免於什麼的自由”之間,要取得一個平衡纔好。因爲,如果大家都不參與公共生活,那集體就不存在了。如果有的人蔘加公共生活,有的人不參加呢?那不參加的人就佔了便宜、搭了便車。

貢斯當對不參加公共生活的人是持批評態度的。伯林不這麼想,他不認爲張羅公共生活一定就是一件好事。因爲,伯林認爲人與人之間的利益矛盾和價值差異,是無法調和的。非要把人聚在一起開個會,沒啥意義。就拿民主來說吧,不過是多數對少數的強制。任何表決的通過,都是對少數人權益的侵害。所以公共場域的清靜無爲,並非壞事。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3)、法國大革命的兩大理論支撐——啓蒙運動和浪漫主義與積極的自由

a、以理性主義的啓蒙運動何走向了強制?

主張理性主義的啓蒙運動,爲什麼沒有帶領我們進入自由王國,反而走向了強制呢?

原因就在於,康德對人類的理性做出了嚴格的限定,就是人類的理性,要以經驗爲界。康德所說的理性自主,必須要建立在自由王國和必然王國相互和解的基礎之上。只有和解了,纔會有咱們孔子說的,“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可是啓蒙運動的哲學家跨越了這個界限,他們所宣稱的理念,是拒斥和不屑於接受經驗檢驗的。當他們的理念與現實世界發生矛盾的時候,他們堅持認爲,需要改變的是現實社會,而不是自己的理念。這,就是理性的僭越和譫妄。

這說的是伯林的第一層批判——啓蒙運動的理性主義,如何演變出了一種積極自由,從而對個體形成的一種強制。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講的也是一個意思。

b、自由意志的浪漫主義爲何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那麼浪漫主義興起之後,用自由意志取代了理性。那按理說,理性主義被消解之後,差異性就會受到尊重。自由意志嘛!我有自由意志,你有自由意志,大家不要吵。那不就回到美人之美、各美其美的消極自由那裏去了嗎?爲什麼浪漫主義也孕育出另一種積極自由,另一種強迫來呢?

原因就在於,盧梭在他的《社會契約論》裏發明了“人民主權”這個概念。盧梭說的人民主權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所有個體把所有權利都讓渡給社會,由此形成全體人民的公共意志。盧梭說的人民主權,就是這個全體人民的公共意志。在這個公意之下,就沒有什麼屬於個人的東西了。這麼着,其實就又回到了貢斯當所說的,古代人的自由那裏去了。

盧梭的這個人民主權概念,這個全體人民的公共意志,跑到德國之後,與德國充滿激情的民族主義不幸相遇。公共意志就變成了德意志民族的意志。於是,浪漫主義在德國就成了一種基於民族的身份認同。

而基於民族的認同,總是需要他者的。也就是說,民族這東西,必須要通過界定“誰是我們的敵人”,才能弄明白“誰是我們”。這樣一來,納粹的興起和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也就成爲必然。

4、柏林的“消極自由”到底提倡什麼?

哲學問題,總是比較燒腦哈。咱們敲黑板總結一下:伯林從貢斯當兩種自由的概念出發,對啓蒙運動以來的自由觀進行了梳理。他最重要的發現是,貢斯當所謂的古代人的自由,也就是對個體參與公共事務的強迫,在現代社會不僅沒有消失,反而變得更加殘忍,也更加暴虐了。

如何應對呢?除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對價值多元化的尊重之外,伯林另一個勸告則是對公共事物的冷淡和剋制。他的座右銘是:“尤其不要有過多的熱忱”。

我們要牢記伯林的勸告,就像勒龐說過的那樣,人羣的智力與其人數成反比。一紮堆,每個人都會變蠢。這是我們人類這個物種,最大的天性。

3、洛克和哈耶克爲代表的兩種自由主義有何不同

1)、社羣主義與自由主義

這就要從英國人傑裏米·邊沁說起了。邊沁是個法學家,他要回答一個問題,就是咱們人類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麼?那會兒正趕上啓蒙運動,啥啥都要講科學。法律怎麼講科學呢?邊沁就說,人類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實現最多數人最大的善”。你也別問最大到底是多大,反正現在有大有小,這就算是引進數學概念了,這就算是科學了。邊沁的這個主張,叫功利主義。

那麼,怎麼才能實現這個“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善”呢?由此產生了兩派意見。

一派叫社羣主義者(communalism)。這一派信奉霍布斯,認爲人性是卑劣的,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管着,也就是利維坦,社會必然要陷入一切人對一切人開戰的叢林社會。就像三體裏的黑暗森林法則。所以他們主張,爲了實現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共同善,就必須對個人權利和自由進行限制,要建立大政府,要事無鉅細地立法……

另一派叫自由主義者(liberalism)。這一派信奉洛克,認爲人性是善的。政府不能什麼都管。所以他們主張,爲了達到最大多數人最大善這個目標,就必須堅持個人權利的優先性。其實這就是亞當·斯密“看不見的手”的政治版。所以自由主義者喜歡小政府、喜歡自由競爭的市場,強調基於小範圍的當事人合意,以對抗大尺度的立法。

所以你看,一派主張司法能動、主張能管就管,一派主張司法謙仰、主張能不管就不管;一派是主張政府積極干預經濟的凱恩斯,一派是主張自由市場的哈耶克。但是到20世紀,人類經歷了二戰等一系列災難,哪派難辭其咎可謂是一目瞭然。

2)、社會契約論

社會契約論,簡單一句話,就是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被統治者接受統治者的統治,統治者爲被統治者提供保護和公共服務。洛克和盧梭都是同意社會契約論的。但是契約的內容是什麼,兩個人就完全不一樣了。

洛克認爲,我讓你統治我,初衷就是讓你保護我。所以洛克認爲,“國家只有在作爲個人權利的保護者這一消極身份存在時,統治才具有正當性。”

而盧梭的想法不同。他的契約並不是被統治者與統治者之間的甲方乙方,而是人民與人民之間的。我們可以把盧梭的社會想象爲一個小區。政府相當於物業公司,實權在業主大會手上。遇到事情就全體業主投票。這是盧梭的設想。

那麼問題來了。萬一小區裏有業主提議:“咱小區就數老潘家看着有錢,肯定沒少幹壞事,要不怎麼發的財?咱們集體投票決定,把老潘家的財產充爲公共財產,歸全體業主所有。咱們投完老潘再投那個也有錢的老李”。這可如何是好呢?

洛克的契約論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簽訂的。契約的具體內容就是法律。那麼,在普通法體系下,基於傳統的個人權利,就不能以任何形式被剝奪。這其中,財產權尤其重要。洛克認爲,財產權甚至比生命權還要寶貴。

但是盧梭的契約論是在人民之間簽訂的。也就是說,洛克的契約論是B2C式的,而盧梭的契約論則是C2C式的。在盧梭的契約論下,個人的權利,並無成文的或者依據習慣的法律可以仰仗。萬事靠投票。

洛克的社會契約,目的是保護個人權利,尤其是財產權。而盧梭的社會契約,卻把平等作爲首要的追求目標。他自己也說,如果沒有大致的平等,如果允許社會出現階級和階層,公意就無法存活。爲了追求平等,盧梭承認,就必須要犧牲個人自由。結果會如何呢?引用一句布克哈特的話吧,他說:“如果一個社會以平等作爲其首要目標的話,那就必然意味着文明的崩潰和野蠻的迴歸。”

3)、狐狸與刺蝟

狐狸知道很多小事,但是刺蝟知道一件大事”。這句話是古希臘詩人阿基洛科斯說的。卻是因爲以賽亞·伯林的引用,而成爲20世紀思想觀念史中最著名的一個隱喻。

刺蝟只關心大事,熱衷於觀念。如果刺蝟只滿足於讓它的大事停留在理念的世界,像一道奧數題一樣,只是個智力消遣,這很好。但刺蝟喜歡拿大事兒改造世界,就像古希臘神話裏的那個強盜普羅克魯斯忒斯,抓住行人就放在自己的牀上,人比牀長就把人家的腿鋸掉,人比牀短就硬把人家抻長。

在自然界,外來物種入侵啊,氣候變化啊,等等原因吧,一個生態圈原來的平衡就會被打破。當平衡再次被建立之後,這個生態圈的質量,往往還不如以前。向下墮落是常態,向上遷躍卻是小概率事件。

自然界的生態圈是這樣,人類社會也是這樣。用刺蝟的“大事兒”瞎折騰,今天這個主義,明天那個理想的,往往是把社會搞得更糟糕,而不是搞得更好了。

物理學家普里高津發現這樣的現象,就是在一個複雜的、遠離平衡態的耗散系統中,會自發地產生秩序。這個自發秩序,很像咱們中國老子的思想。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這個就是元秩序。咱們這些芻狗怎麼辦呢?就是不折騰。山不動而草木葳蕤,這個就是次生秩序。

4)、信奉自由放任的自由主義和信仰上帝的保守自由主義

哈耶克把物理學的概念引入人類社會。因爲清醒地意識到人類社會太複雜,所以哈耶克對於所有聲稱“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大真理大觀念都持有批評和否定的態度。

哈耶克說,一幫傲慢的官僚坐在辦公室裏,爲2000多萬種產品分別計算產量,制定價格,以爲這種事先的、自上而下的、人爲的計劃會比市場自由競爭效果更好。這個就是最典型的、理性的僭越和譫妄。

哈耶克還說,美聯儲、各國央行和財政部的官員們煞有介事的,今天量化寬鬆了,明天提高利率了,以爲控制貨幣的發行量就可以讓經濟活動產生他們想要的結果,這個也同樣是理性的僭越和譫妄。

他主張的是自下而上的自發秩序。雖然他也說自發秩序並不是源自混亂,源自無秩序,而必須源自一個元秩序,也就是元規則。但是這個元規則卻並不是唯一的一個。

比如經濟活動的元規則是人人都想賺錢,道德觀念的元規則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權力的元規則是“暴力最強者說了算”,語言的元規則是喬姆斯基說的那個“深層次語法結構”等等。也就是說,在哈耶克看來,元規則這東西,就像船上的錨。只要這個大鐵疙瘩足夠重,那就行了。另外,每條船上都得有一個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條船,也就有很多個錨。這就是狐狸的思維。

但柯克說不對!這個世界只有一隻大錨,就是上帝。上帝是元秩序。因爲上帝是永恆的,是超越性的存在,是一切秩序的源頭。他主張差別和等級,柯克認爲,只有在道德標準上,以及在最後審判的那一刻,所有人才是平等的。而在現世的生活中,人們把平等作爲首要的目標追求,卻是對神的國度與人的國度的混淆。

哈耶克與柯克的分歧,體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認識論方法論。

狐狸的自由觀源自一種功利主義思想。因爲,如果強迫所有人都去遵守一個標準的話,人生的痛苦就太多,快樂就太少。

怎麼才能讓快樂更多呢?怎麼能夠實現最多數人最大的善呢?

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約翰·密爾就主張,每個人都有權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想幹啥就幹啥,只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他願意把這同等的自由讓渡給其他人;第二,不對他人造成傷害。這麼着,參差多態,各美其美,整個社會的幸福總數纔會最大。

也就是說,狐狸追求的是量大實惠,認爲自由越多越好,柯克作爲一隻刺蝟,卻不同意這個。柯克認爲這個標準太低了。僅僅不影響別人還不夠,我們的自由還需要承擔另外的一個義務,就是取悅和榮耀上帝。人要控制自己的意志和慾念,在追求自由的時候要有節制。柯克認爲自由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與上帝的關係越融洽越好。這是哈耶克與柯克之間最根本,也是最深刻的分歧所在。

墮胎是一種自由嗎?是!所以哈耶克就支持;而柯克認爲墮胎雖然是自由,卻是一種不好的自由,所以他就反對。

到這兒,你會發現哈耶克很好理解。自由就是想幹啥就幹啥,只要你同意別人和你有同樣的自由,並且你行使自由的時候不要傷害別人,就完了!

但是柯克就比較複雜了。柯克認爲,秩序有兩種,一種是靈魂的和道德的,也就是倫理的秩序,它解決的問題是搞清楚“什麼是善”;另一種是文化、經濟和社會層面的,也就是政治的秩序,它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實現善”。因爲信上帝嘛,所以柯克就很偏重倫理秩序、道德秩序。

洛克把人視爲上帝的財產。上帝造人,是要讓人更好地生活,而不是毀滅,這是他思考的出發點

我們生存,是爲了榮耀上帝。爲了生存,我們就必須獲得資源,也就是財產。爲了保有財產,就需要對非法佔有施以懲罰。而且這個懲罰權並不是像霍布斯所說,要讓渡給一個利維坦,而是人人得而誅之。這就是洛克的人權觀。

你剝奪了一個人的財產,危及到了他的生存,這是對上帝的冒犯。這是第一層意義上的,財產權等於生命權,甚至高於生命權的意思。

也就是說,財產不僅僅是土地、牛羊這些有形物,也包括了技能、天賦這些無形的東西,甚至生存本身就是財產權的一種表現形式。我們認爲擁有財產是爲了生存,而洛克時期的人卻很古怪,他們認爲生存本身不過是財產權的一種表現形式。體用之爭倒過來了。爲什麼呢?因爲我們是上帝的財產嘛!







本週介紹的是以賽亞·伯林的傳記。伯林是我最喜愛的思想家。在遇到他之前,我對法國大革命很厭惡,覺得什麼地方不對勁兒,卻說不出原因。遇到伯林之後,就弄明白自己爲什麼厭惡了。這是我終生感激伯林的地方。法國大革命的兩大理論支撐——啓蒙運動和浪漫主義——至今影響還非常大。


我們每個人都可能不自覺地受了影響。而且對於中國人來說,這兩樣東西還加了一層歷史濾鏡。什麼意思呢?就是在清朝以前,咱們中國人一直以爲自己站在世界中心,自大得不得了。所以對西方人在清末用堅船利炮強加給我們的羞辱,就難以忘懷。


於是,在巨大的心理落差中,就把科學技術這個方法論層面的東西,提升到了宗教的高度。對工具理性天然具有侵犯個人自由的弊端,完全沒有應有的警惕。就這樣,“科學”這兩個字,淪落成了一個話語霸權。一個東西是不科學的,就沒有權利存在嗎?很多人認爲沒有!不科學的東西,就應該被消滅。


伯林告訴我們,這樣的想法,會讓人進入危險的境地。這是伯林最偉大的貢獻。


好比有兩瓶酒,一瓶啤酒一瓶紅酒。如果你只有啤酒開瓶器,那你可能會選擇喝啤酒,因爲沒有開瓶器喝紅酒很麻煩。但是如果有人說“我有啤酒開瓶器,所以啤酒比紅酒好喝”。這個人,你會覺得他有病。因爲他是用有沒有工具來作爲價值判斷的標準了。


可是,如果我把開瓶器換成雙盲對照實驗呢?


好多人,一張嘴就是雙盲啦對照啦,好像這是個很了不起的東西。以後有機會,我會介紹一下臨牀醫學和實驗醫學之間的關係,也介紹一下雙盲對照實驗作爲一種方法論的侷限性。


伯林雖然深富洞見,但是說的卻是老生常談。無非就是四個字:羣己權責。我們不要把自己活成個度量衡。不要把別人的事當作自己的事,更不要把自己的事當成大家的事。這就是伯林的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的全部意思。通過了解伯林,我希望你能理解以下三句話:


科學只是個方法論。如果用科學來作爲價值判斷的標準,個人自由可能就沒有了。福柯說:“壓制不僅僅來自於強權,更來自於我們自己”。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人與人天生是不一樣的。強求一致的結果只有一個:所有人血肉模糊。結了一身疤後一看,人和人還是不一樣;

西方人總說Don’t judge。我希望我們中國人的人際交往中,也能有這樣的體面,有這樣的教養——就是不要評判別人應該不應該做某事。我們在公共場域討論別人的行爲,只能從權利的角度——一個人有沒有權利做某事。而權利只有兩個來源:法律授予和當事人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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