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與刺蝟(思想隱喻)

兩種自由主義(自由放任、信仰上帝)

1)、社羣主義與自由主義

這就要從英國人傑裏米·邊沁說起了。邊沁是個法學家,他要回答一個問題,就是咱們人類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麼?那會兒正趕上啓蒙運動,啥啥都要講科學。法律怎麼講科學呢?邊沁就說,人類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實現最多數人最大的善”。你也別問最大到底是多大,反正現在有大有小,這就算是引進數學概念了,這就算是科學了。邊沁的這個主張,叫功利主義。

那麼,怎麼才能實現這個“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善”呢?由此產生了兩派意見。

一派叫社羣主義者(communalism)。這一派信奉霍布斯,認爲人性是卑劣的,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管着,也就是利維坦,社會必然要陷入一切人對一切人開戰的叢林社會。就像三體裏的黑暗森林法則。所以他們主張,爲了實現最大多數人最大的共同善,就必須對個人權利和自由進行限制,要建立大政府,要事無鉅細地立法……

另一派叫自由主義者(liberalism)。這一派信奉洛克,認爲人性是善的。政府不能什麼都管。所以他們主張,爲了達到最大多數人最大善這個目標,就必須堅持個人權利的優先性。其實這就是亞當·斯密“看不見的手”的政治版。所以自由主義者喜歡小政府、喜歡自由競爭的市場,強調基於小範圍的當事人合意,以對抗大尺度的立法。

所以你看,一派主張司法能動、主張能管就管,一派主張司法謙仰、主張能不管就不管;一派是主張政府積極干預經濟的凱恩斯,一派是主張自由市場的哈耶克。但是到20世紀,人類經歷了二戰等一系列災難,哪派難辭其咎可謂是一目瞭然。

2)、社會契約論

社會契約論,簡單一句話,就是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被統治者接受統治者的統治,統治者爲被統治者提供保護和公共服務。洛克和盧梭都是同意社會契約論的。但是契約的內容是什麼,兩個人就完全不一樣了。

洛克認爲,我讓你統治我,初衷就是讓你保護我。所以洛克認爲,“國家只有在作爲個人權利的保護者這一消極身份存在時,統治才具有正當性。”

而盧梭的想法不同。他的契約並不是被統治者與統治者之間的甲方乙方,而是人民與人民之間的。我們可以把盧梭的社會想象爲一個小區。政府相當於物業公司,實權在業主大會手上。遇到事情就全體業主投票。這是盧梭的設想。

那麼問題來了。萬一小區裏有業主提議:“咱小區就數老潘家看着有錢,肯定沒少幹壞事,要不怎麼發的財?咱們集體投票決定,把老潘家的財產充爲公共財產,歸全體業主所有。咱們投完老潘再投那個也有錢的老李”。這可如何是好呢?

洛克的契約論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簽訂的。契約的具體內容就是法律。那麼,在普通法體系下,基於傳統的個人權利,就不能以任何形式被剝奪。這其中,財產權尤其重要。洛克認爲,財產權甚至比生命權還要寶貴。

但是盧梭的契約論是在人民之間簽訂的。也就是說,洛克的契約論是B2C式的,而盧梭的契約論則是C2C式的。在盧梭的契約論下,個人的權利,並無成文的或者依據習慣的法律可以仰仗。萬事靠投票。

洛克的社會契約,目的是保護個人權利,尤其是財產權。而盧梭的社會契約,卻把平等作爲首要的追求目標。他自己也說,如果沒有大致的平等,如果允許社會出現階級和階層,公意就無法存活。爲了追求平等,盧梭承認,就必須要犧牲個人自由。結果會如何呢?引用一句布克哈特的話吧,他說:“如果一個社會以平等作爲其首要目標的話,那就必然意味着文明的崩潰和野蠻的迴歸。”

3)、狐狸與刺蝟

狐狸知道很多小事,但是刺蝟知道一件大事”。這句話是古希臘詩人阿基洛科斯說的。卻是因爲以賽亞·伯林的引用,而成爲20世紀思想觀念史中最著名的一個隱喻。

刺蝟只關心大事,熱衷於觀念。如果刺蝟只滿足於讓它的大事停留在理念的世界,像一道奧數題一樣,只是個智力消遣,這很好。但刺蝟喜歡拿大事兒改造世界,就像古希臘神話裏的那個強盜普羅克魯斯忒斯,抓住行人就放在自己的牀上,人比牀長就把人家的腿鋸掉,人比牀短就硬把人家抻長。

在自然界,外來物種入侵啊,氣候變化啊,等等原因吧,一個生態圈原來的平衡就會被打破。當平衡再次被建立之後,這個生態圈的質量,往往還不如以前。向下墮落是常態,向上遷躍卻是小概率事件。

自然界的生態圈是這樣,人類社會也是這樣。用刺蝟的“大事兒”瞎折騰,今天這個主義,明天那個理想的,往往是把社會搞得更糟糕,而不是搞得更好了。

物理學家普里高津發現這樣的現象,就是在一個複雜的、遠離平衡態的耗散系統中,會自發地產生秩序。這個自發秩序,很像咱們中國老子的思想。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這個就是元秩序。咱們這些芻狗怎麼辦呢?就是不折騰。山不動而草木葳蕤,這個就是次生秩序。

4)、信奉自由放任的自由主義和信仰上帝的保守自由主義

哈耶克把物理學的概念引入人類社會。因爲清醒地意識到人類社會太複雜,所以哈耶克對於所有聲稱“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大真理大觀念都持有批評和否定的態度。

哈耶克說,一幫傲慢的官僚坐在辦公室裏,爲2000多萬種產品分別計算產量,制定價格,以爲這種事先的、自上而下的、人爲的計劃會比市場自由競爭效果更好。這個就是最典型的、理性的僭越和譫妄。

哈耶克還說,美聯儲、各國央行和財政部的官員們煞有介事的,今天量化寬鬆了,明天提高利率了,以爲控制貨幣的發行量就可以讓經濟活動產生他們想要的結果,這個也同樣是理性的僭越和譫妄。

他主張的是自下而上的自發秩序。雖然他也說自發秩序並不是源自混亂,源自無秩序,而必須源自一個元秩序,也就是元規則。但是這個元規則卻並不是唯一的一個。

比如經濟活動的元規則是人人都想賺錢,道德觀念的元規則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權力的元規則是“暴力最強者說了算”,語言的元規則是喬姆斯基說的那個“深層次語法結構”等等。也就是說,在哈耶克看來,元規則這東西,就像船上的錨。只要這個大鐵疙瘩足夠重,那就行了。另外,每條船上都得有一個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條船,也就有很多個錨。這就是狐狸的思維。

但柯克說不對!這個世界只有一隻大錨,就是上帝。上帝是元秩序。因爲上帝是永恆的,是超越性的存在,是一切秩序的源頭。他主張差別和等級,柯克認爲,只有在道德標準上,以及在最後審判的那一刻,所有人才是平等的。而在現世的生活中,人們把平等作爲首要的目標追求,卻是對神的國度與人的國度的混淆。

哈耶克與柯克的分歧,體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認識論方法論。

狐狸的自由觀源自一種功利主義思想。因爲,如果強迫所有人都去遵守一個標準的話,人生的痛苦就太多,快樂就太少。

怎麼才能讓快樂更多呢?怎麼能夠實現最多數人最大的善呢?

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約翰·密爾就主張,每個人都有權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想幹啥就幹啥,只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他願意把這同等的自由讓渡給其他人;第二,不對他人造成傷害。這麼着,參差多態,各美其美,整個社會的幸福總數纔會最大。

也就是說,狐狸追求的是量大實惠,認爲自由越多越好,柯克作爲一隻刺蝟,卻不同意這個。柯克認爲這個標準太低了。僅僅不影響別人還不夠,我們的自由還需要承擔另外的一個義務,就是取悅和榮耀上帝。人要控制自己的意志和慾念,在追求自由的時候要有節制。柯克認爲自由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與上帝的關係越融洽越好。這是哈耶克與柯克之間最根本,也是最深刻的分歧所在。

墮胎是一種自由嗎?是!所以哈耶克就支持;而柯克認爲墮胎雖然是自由,卻是一種不好的自由,所以他就反對。

到這兒,你會發現哈耶克很好理解。自由就是想幹啥就幹啥,只要你同意別人和你有同樣的自由,並且你行使自由的時候不要傷害別人,就完了!

但是柯克就比較複雜了。柯克認爲,秩序有兩種,一種是靈魂的和道德的,也就是倫理的秩序,它解決的問題是搞清楚“什麼是善”;另一種是文化、經濟和社會層面的,也就是政治的秩序,它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實現善”。因爲信上帝嘛,所以柯克就很偏重倫理秩序、道德秩序。

洛克把人視爲上帝的財產。上帝造人,是要讓人更好地生活,而不是毀滅,這是他思考的出發點。

我們生存,是爲了榮耀上帝。爲了生存,我們就必須獲得資源,也就是財產。爲了保有財產,就需要對非法佔有施以懲罰。而且這個懲罰權並不是像霍布斯所說,要讓渡給一個利維坦,而是人人得而誅之。這就是洛克的人權觀。

你剝奪了一個人的財產,危及到了他的生存,這是對上帝的冒犯。這是第一層意義上的,財產權等於生命權,甚至高於生命權的意思。

也就是說,財產不僅僅是土地、牛羊這些有形物,也包括了技能、天賦這些無形的東西,甚至生存本身就是財產權的一種表現形式。我們認爲擁有財產是爲了生存,而洛克時期的人卻很古怪,他們認爲生存本身不過是財產權的一種表現形式。體用之爭倒過來了。爲什麼呢?因爲我們是上帝的財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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