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獨立,不做小小“跟屁蟲”【266】

很多父母在出門之前都要解決一個大難題:孩子一看到爸爸媽媽要出門,就會哇哇大哭。孩子小的時候喜歡黏人,這是一種正常現象。

一般來說,孩子在6個月的時候,就開始進入“依戀建立期”,這時孩子會對爸爸媽媽產生一種特殊的、明顯的依戀之情,而對於陌生人則充滿恐懼。

這種情緒在晚上會表現得尤其明顯,有的孩子在沒有爸爸媽媽陪伴的情況下,會整夜哭鬧,甚至難以入睡。

如果孩子到了一定年齡,還是整天黏着父母,見到陌生人就躲在父母身後,甚至不去和小朋友們一起做遊戲,那麼,家長對此就要引起重視。

對父母的過分依戀,會嚴重影響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一般情況下,過度依戀父母的孩子,其自理能力往往比較差,因爲他們什麼都依賴父母,所以什麼都不會做。而且過度依戀父母的孩子,其思想也不夠獨立,因爲他們遇到什麼問題總是依賴父母幫他們解決,自己沒有主見,問他們什麼,他們也總是會習慣性地說“不知道”。

孩子過分黏人,與家人的過度寵愛有着直接的關係。現在的孩子大多是獨生子女,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把他們當作掌上明珠,孩子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自己什麼都不用做,什麼都不需要操心。

這種寵愛的結果就是讓孩子養成過度依賴的壞習慣,他們遇到事情不會去自己考慮怎麼解決,而是全部推給家人解決,所以他們的日常生活一刻都離不開父母。

他們的父母總是怕孩子爲難,怕孩子喫苦,於是很多事情都爲他代勞,包括孩子力所能及的小事,比如替孩子做值日,幫孩子疊被子、洗衣服、洗襪子,等等。

在幫孩子做這些事的時候,父母往往忽略了,孩子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需要學會承擔責任,他要學着自己慢慢長大。

如果長期如此,孩子根本學不會照顧自己,更別提照顧他人及對他人、對社會負責任了。

在這種家庭長大的孩子,由於受到父母過多的呵護,容易養成懶惰、不愛動腦的壞習慣,處處以自我爲中心,對周圍的人和事物常常表現得漠不關心,從而缺乏一種基本的責任感。

因此,給過度依戀父母的孩子定規矩,改變孩子黏人的壞習慣,已經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讓孩子學會獨立是擺脫黏人的孩子的第一步。

偉大的思想家馬克思說過這樣一句話:“人要學會走路,也要學會摔跤。而且只有經過摔跤,才能學會走路。”

我國的教育家陳鶴琴對於教育孩子也有着獨特的看法,他說:“教育有一個原則:孩子進一步,大人就退一步,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大人就不要替他去做。孩子進一步,大人退一步,孩子就長大了,這就叫成長,這就叫教育。”

他們表達的都是同一個教育理念,即一個人的成長離不開獨立做事。

事實上,獨立做事也是實現人格獨立的前提。只有獨立做事,孩子才能在做事的過程中有所思考,才能形成自己獨特的想法,從而擁有獨立的人格。

許多猶太家長深諳此道,他們認爲,不獨立做事的孩子,永遠長不大。學校裏開展的各種形式的教育,比如音樂、舞蹈、網球等課程,可以使孩子掌握一項技能,但是並不一定會使他的人生走向成功。

他們更重視培養孩子獨立做事的能力,他們一向認爲,孩子只有具備了獨立做事的能力,在踏入社會時纔會不依賴任何人,才能爲自己爭取到更多的生存機會。因此,在猶太人的家庭教育中,教會孩子獨立做事顯得尤其重要。

而許多中國父母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們總想爲孩子付出得多一點、再多一點,結果就是孩子會依賴父母多一點。這就造成了孩子對父母的過度依賴。

有的孩子即使和父母分開一小會兒,也感覺如同世界末日來臨一般,大哭大鬧。甚至父母只是去樓下的超市買點東西,或者只是去幹一些家務,他們都會哭得撕心裂肺。他們恨不得父母一刻也不離開自己。面對這樣黏人的孩子,父母每天需要在他們身上耗費大把的精力和時間,而他們每天都使用同一撒手鐗——哭泣。

對於這樣的孩子,中國的父母需要向猶太父母學習,給孩子設立規矩,讓孩子從小獨立做事,不黏人。

第一、從小培養孩子獨立做事的能力。

猶太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指導孩子,鼓勵他們自己動手做事,並對他們表現出的獨立性給予表揚。

比如,給孩子提供屬於他自己的地方。孩子出生後,父母就給孩子準備一張嬰兒牀,這是最早屬於孩子的地方。

當孩子再大一點,父母會有意識地給孩子準備安全的玩耍環境,這樣孩子會爬或走之後,父母就不用亦步亦趨地跟着他了,他會獨自玩耍,會變得越來越勇敢,喜歡四處走動,這對孩子來說是非常有益的。

第二、儘早讓孩子做家務。

在一些猶太家庭,孩子的零花錢不是父母主動給孩子的,而是孩子通過自己的勞動賺來的。父母會事先做出規定,孩子做多少活,就給多少錢,多勞多得,以此來鍛鍊孩子的獨立性。

有的家庭甚至沒有告訴孩子具體需要做什麼,讓孩子去院子裏轉轉,看看有什麼要做的,然後回來和父母商議:“他可以做什麼,然後父母要給他多少錢。”這是一整套的談判過程,讓他們從小就學會了“提案”和“討價還價”。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早早就實現了“經濟獨立”,這就爲精神獨立打下了基礎。讓孩子儘早做家務還有一個重要作用,那就是可以讓孩子掌握更多技能,同時在不斷體驗生活的過程中,他能夠很容易地找到自己人生的方向,也更容易在日後做出一番事業。

第三、鼓勵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當孩子表示自己想做什麼或者會做什麼的願望時,父母切不可阻止他,因爲這種表示是孩子獨立意識和自信態度的萌芽。

此時,父母可以用欣喜和鼓勵的語氣說“好啊!你來試一試”“太好了,我家寶寶真棒”之類的話。

父母的及時肯定,可以使孩子意識到爸爸媽媽喜歡自己這樣做。於是他就會堅持下去,勇於嘗試新事物,漸漸地,他的獨立意識和自信態度就會顯現出來,而且即使做事時遇到了困難,孩子也不會退縮。

相反,如果父母一味地庇護孩子、替代孩子做事,就等於親手爲孩子挖了一個溫柔的陷阱,掉進這個陷阱的孩子幾乎連嘗試錯誤的機會都沒有,又怎麼能獲得獨立做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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