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知道對自己來說什麼是重要的,一生要去實現什麼,自己在生活中表現得怎樣,別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即使過了很多年依然會迷茫找不到方向,我們可以看看富蘭克林的自我價值是什麼?以此爲鑑制定自己的價值觀。
富蘭克林出生于波士頓,是家裏的第10個孩子。10歲時由於家庭經濟拮据被迫輟學。12歲時在兄長的印刷所裏做簽約學徒。後來由於不堪兄長欺負,離家出走,在費城開始了新生活。他兩次做生意失敗,並有了一個私生子。他覺得沒有一種道德原則值得踐行終生,爲了擺脫生活的不幸,爲了做到道德完美,他制定了一系列準則。
1.節制:食不過飽,飲不過量。
2. 緘默:避免無聊閒扯,言談須對人有益。
3. 秩序:生活物品要擺放有序,工作時間要安排合理。
4. 決心:要做之事就下決心去做,決定做的事就一定要完成。
5. 節儉:不得浪費,任何花費要麼利人,要麼利己。
6. 勤勉:珍惜時間,勤做有益之事,不做無用之事。
7. 真誠:不使用欺騙手段,考慮事情要公正,開口要言之有據。
8. 正義:不得損人利己,應履行應盡的義務。
9. 中庸:避免極端傾向,儘量剋制報復心理。
10. 整潔:身體、衣着和居所,要力求乾淨整潔。
11. 平靜:不爲俗事所擾,包括常見的瑣事或者不可避免的事故。
12. 貞節:若非爲健康或繁育後代之故,絕不縱慾,保持健康、神采奕奕,不損害自己或他人的聲譽或安寧。
13. 謙遜:以耶穌和蘇格拉底爲榜樣。
這些準則也就是富蘭克林的自我價值。價值觀決定了我們想要成爲什麼樣的人,也是評估個人行爲的標準。他每天會反省自己的行爲是否符合“美德”的標準,不符合就坐上標記。同時記錄自己行爲上有哪些進步。
還有的人將自己的價值觀清單貼在牆上、門上等顯眼的地方,對每日的行爲進行評估,也有一些人自己遵循價值觀的同時也把它灌輸給自己的孩子。
我們也可以制定類似的準則規範自己的行爲,並且每天反省、評估自己的行爲,長此以往我們也會成爲優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