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爲什麼,我越來越喜歡聽他的聲音,也越來越喜歡他的人。
好友對我說,我這是喜歡他,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種喜歡。我蒙圈,一個人真的會因爲喜歡他的聲音而喜歡他這個人嘛?
在很久以後,我才知道,年少時的喜歡,真的好簡單,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一句話,甚至他的聲音,他寫的字,都是你愛他的理由。
我開始各種偶遇他,走廊,轉角,樓梯,足球場,只要他出現的地方,幾乎都可以看到我。一開始他還驚訝,後來就習以爲常。
他的身邊不乏有比我更瘋狂的追求者,情書,玫瑰花經常出現在他的課桌上。
他總是置之不理,他的冷漠傷透了不少少女的心。可能我臉皮厚,也可能當初被他砸過的腦子抗壓大,我居然就那樣沒臉沒皮的賴着追他追到高中,追到了大學。
(湊字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