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沒有重男輕女。他分財產(土地)有大份小份,但不是根據性別來分。
因爲爸爸是個開荒者,開墾的土地很偏遠, 沒水供電供,沒公共交通,我的兄姐們沒機會上學,七八歲便跟着父母到園地裏耕種。 後來我和同齡的大妹到了學齡,爸爸便用摩托車載我們兩人一起去上學。三年後,小妹也該入學了,家裏已有汽車。
現在我突然明白,爲什麼在那一年爸爸買了汽車。原因肯定就是因爲小妹也要上學了,而他無法一輛摩托載三個小孩啊。
我的兄姐雖然沒到學校去上學,但我爸爸自己在家有給他們上課,學中文和算術,還教他們下棋和打算盤。
中文課起初爸爸自己根據生活情景編課文:
門前一條溪,過了溪,圍了籬,搭了雞屋養了雞......
噗噗噗,什麼響,拉大木......
後來又讓他們讀這些: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要內外整潔...
天地玄黃,宇宙洪荒......
當然,三字經也是少不了。
我的兄姐,白天(除了下雨)到園地工作,夜晚就上爸爸教的課。 兩個哥哥似乎視這上課爲苦差事,我時有聽到怨言。
有時候爸爸在黑板上出了題要他們作答,他們一時答不了,而我剛好經過就把答案說了出來。 這樣,他們就挨爸爸罵了。
現在想起來,我的【楊修性格】真是從小就有,至今未改。
我的爸爸中文好,但是不認識英文或馬來文。 所以他沒教我兄姐這兩個外文。 他們(爸和兄姐)因爲與馬來人一起工作,都會流利地說馬來話,只是不會寫。
兩個哥哥大概很慶幸不必學英文和馬來文,但是我姐不同。 她三不五時會來找我,要“考考我”:A 到 Z 怎麼讀,看你會不會?
我以爲她是真的考考我,自然趕快【楊修】一番,從 A 讀到 Z 給她聽。
後來才知道她是藉此自學如何以拼音方法寫出馬來字。
我的兄姐,每個月一號才得以休假一天,不必到園地去工作。 休假時,他們會步行幾里路去到有公交車的地方,搭公交車去城裏玩耍一天。 回來的時候會買糖果給我和妹妹喫。
後來三個兄姐都先後結了婚,姐姐是嫁到鄰鎮。 有一天,爸爸要分土地了,他是怎樣分的呢?
三個大的子女(一養子,一親生子,一親生女)對園地有貢獻,分得比較多,三人均等。
三個小的女兒對園地沒貢獻,又有機會上學,分得少,也是三人均等。
兩個兒媳婦也各分一小份,兩人均等。
當初離開祖國時,有一兒兩女已經成家,沒有跟父母來南洋,後來兒子意外身故,這三人也各有一份,三人均等。
爸爸和兩個妻子,各有一份,兩妻均等,自己略多一點。爸爸的份弱於第 1 項裏兄姐們的人均。兩媽媽的份與第 2 項小女兒的人均相仿。
爸爸那時候還有一小片一直空置着的地,就單單給了兩個兒子均分。
爸爸怎麼分地,並沒有跟任何人商量,我們是被叫去簽名作證時才知道自己有得,得多少。
這些家庭成員有人不滿意爸爸的分法嗎?若有,我未曾聽聞。事後細想,爸爸的分法非常周全:
男與女平等,長與幼兼顧;親與養平等,國內與國外兼顧;活與亡平等,原生家人與嫁入家人兼顧。 但是有功無功得以區別,傳宗接代的還是有適度彰顯。最明智的是,老夫老妻各有保留,不是兩手空空。
爸爸的公正,在圈子裏是知名的。 他最初來到這個城鎮的時候,是替一個富有的華人打工,後來才自己開墾自己的土地。我懂事開始,爸爸已經不是替這富人工作了,但富人與爸爸保持來往。
富人住在城裏,我家卻是在很遠的郊外。 有一段時間,富人和他的弟弟幾乎每一天都分別開車到我家找我爸爸深談,今天哥哥來,明天弟弟來,哥來弟沒來,弟來哥沒來。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是分家產爭執不下,要我爸爸主持公道之類。經過相當久的斡旋,事情終於平息。
爸爸還有一個更常來往的鄉親,他的產業也是很大。這個朋友英年早逝,留下妻子和兩個親生女兒,一個養子。 多年以後,在我爸爸已經去世很久之後,這位鄉親的遺孀也要分家產了。
這個富有的寡婦打算如何分她的家產呢? 她打算悉數過名給當時已故的養子的兒子一人。兩個親生女兒沒份,養子的幾個女兒也沒份。
這事遭到第二女兒出面反對。她找我哥哥主持公道。哥哥勸告該位鄉親阿嬸不應該這樣,但阿嬸的理由是她女兒夫家都各有家業,不欠缺。第二女兒對她母親說:人家X叔(即我爸)當初不是也分給每個子女嗎?
聽到這話,她的母親回答說:X 叔才那一點兒財產!
言下之意,財產小,給誰都不要緊。她的大家業則必須小心給對的人,也就是那唯一的男孫。
這事後來怎樣解決我不清楚。那位寡婦也已經去世很多年了。
後記:上面第 4 項裏的份額,後來祖國的兄姐先後陸續都把份額賣了給南洋的我們,他她們不再持有。第 5 項的份額,在三個老人都去世後,南洋的子女也把老人遺留的份額均分給九個手足,祖國三人的份折現寄給他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