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克思的人有兩個屬性說起

馬克思說人有兩個屬性,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

我覺得人的屬性也是隨時代而變遷的,原始社會時期,主要是一起打獵一起壯膽抵禦猛獸襲擊,人與人之間是互助合作、相互依存的關係,記着上學時候歷史老師舉過一個例子,就是無論打到什麼獵物、採集多少果子,一定要拿回來大家平分了,肚子再餓也不會獨吞,因爲在原始社會惡劣的環境中,個人離開集體是無法獨活的,集體的生命要高於個人的生命,同時也說明同情心、利他心、助人心早就刻在祖先的基因裏面,亞聖孟子所說的性善論是有根據的,道家老子所暢想的絕聖棄智、小國寡民的社會應該就是對原始社會的懷念,後來受到啓發的大詩人杜甫還寫過一句: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這時候人的屬性應該是愚昧淳樸沒有機巧之心的。

話鋒一轉,後來就到了奴隸社會時期,馬克思說是因爲金屬工具的應用提高了生產力,導致生產資料有了剩餘,一部分人可以不用從事勞動力,可以乾點別的了,搞搞藝術搞搞政治,當個奴隸主學學管理。但是我認爲不是這樣的,那時候地廣人稀,刀耕火種,沒有必要爲了養家餬口、喫飽飯就給人家當奴隸去,而且還要失去人身自由,想餓你就餓你,划不來,並且那時候荒地多的是,只要夠勤快是不至於賣身爲奴的,所謂篳路藍縷,以啓山林,所以我認爲奴隸產生於原始部落之間的火拼,比如摘果子時候,這個部落的人說是我先看見的,那個部落的人說是我先摘到的,說不清了,吵起來打起來了,打着打着就從單挑變成了部落之間的戰爭,最後出現大的部落吞併小的部落,吞併後的俘虜可以隨意處置,殺了也沒意義,不如讓他們做牛做馬更划算,這就產生了奴隸,這些奴隸以及奴隸生的孩子越來越多,就產生了奴隸階層,就像15世紀的黑奴貿易一樣,通過挑唆非洲部落之間的戰爭,歐洲殖民者藉此與戰勝的部落首領做買賣,用武器火藥、工業品等換取俘虜,然後裝船轉運到美洲去做黑奴,道理是一個樣的,奴隸社會成爲了馬克思筆下的第一個剝削制度,這時候人的屬性就有了很大的變化,貪婪、仇恨、自私的基因注入到了血液裏,同一個階層可以相互同情和愛戴,不同階層卻可以冷漠疏離無情,也是佛家所說的有了分別心。

再後來,就過渡到封建社會了,這一時期在中國是戰國時代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商鞅變法從根本上打破了固化的階層,奴隸也可以通過軍功實現當家作主,土地也不再是奴隸主或者貴族所有,可以自由買賣,重農抑商,老百姓種地的熱情受到了國家的支持,隨着時間推移,有的人積累了很多的土地當了地主,有的人因爲經營不善做了地主的長工、佃戶,也有的人保留了很小一份土地僅供自家喫喝,就是自耕農,馬克思所說的封建剝削制度大概就是地主剝削長工、佃戶吧,但相對於奴隸社會,人身自由要好多了,我可以給這個地主家打工也可以給那個地主家打工,就像你可以去富士康工作也可以去藥廠流水線一樣,只要不連遇荒年,封建王朝不苛政暴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歷史循環是可以終止的,但歷史沒有假如。封建社會時期,人的屬性又有了新變化,無論是地主還是農民開始對土地產生了依賴情節,嚴重的依賴也就意味着自由的喪失,就像現代人依賴房子一樣,又因爲長期的人與土地打交道,缺乏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喪失了社會性,同理心、利他心漸漸地被麻木心、冷漠心所取代,這就是魯迅筆下長大後的閏土。

現在到了經濟社會中,人的屬性當然發生了更大的變化,可以說更復雜更難以定性,混合了從原始社會到封建社會的一些基因,無論好的壞的,都可以被自由的散發出來,因爲這個時代,人最大的屬性便是自由,可以自由的追逐慾望,自由的向豐厚的物質生活邁進,也可以自由的追求智慧,自由的向精神生活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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