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甲與乙的辯論,甲涉嫌違規是板上釘釘的不爭,甲對乙的反攻卻令人忍俊不禁。
甲對乙說:丙有罪,你乙
很可能是丙一夥的,因此你也有罪,並由此證明自己無罪,不僅無罪,簡直理直氣壯了。
先不說乙跟丙是不是一夥,就算是一夥,丙有罪,能幫甲脫罪嗎,最多隻能說甲與丙一丘之貉,有什麼可說的呢。
一個已經證明了的錯及無恥,會因第三方有錯而不存在了嗎?
或者,錯就變成了對,無恥就變成了高尚嗎?
甲的邏輯:因爲這世上別人也會有錯,因此他就可以有錯不改,甚至錯得有理,或者說,只有把世界上的錯消滅乾淨了,才能糾他的錯。
哦,不對,應該說,別人的錯,都只有一個作用:那就是證明他是對的。
哦,他大概是想用反證法來證明他的無辜吧。
一個已經從正面得到證明的判斷,還用得着從反面證明嗎?
而且,他那用的是反證法嗎?
反證法是根據兩個互相矛盾的判斷必有一真必有一假的原理,如果無法證明某一判斷是真是假的話,就去證明它的矛盾判斷,只要證明了其矛盾判斷的真假,就自然證明了它的真假。
譬如抄襲與非抄襲這對矛盾判斷,證明了抄襲,自然就否定了非抄襲,同樣,證明了非抄襲,就否定了抄襲。
若抄襲已經從正面得到證明,還用得着反證法嗎?
若抄襲已實證,能用別人罵了他來反駁,進而反證他沒有抄襲嗎?
真是可笑,怎麼像一個無知的學生在那裏瞎胡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