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租房住還是買房住?
雖然國家在大力管控,但高昂的房價問題依然困擾着衆多人。
經常在網上看到有關房子的各種文章,租房住以及買房住各有好處。
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高房價使得大部分在城市打拼的年輕人無法定居。
租房住的好處有很多,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一條:每個月支付一定房租費用就可以在一個城市居住30天。有了這30天,你可以找一份工作,有了一份工作也就意味着你未來在這座城市有了定居的可能。
也有人會計算,在城市裏租房10年20年才需要XX萬元錢。我用我北漂十年的經驗告訴大家,這樣算房租費不科學,房租也會漲價的,根本不存在房租十年不漲的情況。
就我自己來說,房子越換房租越貴。
最後的結局一定是買房。
我認識很多朋友,最後都在北京買房了,剩下我這種買不起房的,或者繼續租房,或者離開。
所以呀,有錢就買房住,沒錢就租房住,日子總要過下去。
我跟先生在一起十年了,目前在石市工作和生活,房子依然是租的,日子每天過的也很開心。
當然,等到經濟實力允許了,還是要買屬於自己的房子的,那是一份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