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叔叔的小屋》: 通往自由的地下鐵路

最近受一個朋友的影響,重讀《湯姆叔叔的小屋》。朋友其實是個小筆友,是一個四州大涼山一箇中學高中生。我讓她分享讀過的喜歡的書的感受。她在幾周前給我的信中提到她很喜歡《湯姆叔叔的小屋》,並寫了幾個她喜歡的人物。這本書,我讀初中還是小學的時候也有讀過,不過是簡化版。後來工作後嘗試讀過英文版,因爲書中太多俚語,實在讀不下去。爲了給小朋友寫信時不致胡說八道,重新讀了中文版,也讀了部分英文原版。

在搜索書的寫作背景時,我發現加拿大其實有個湯姆叔叔的小屋遺址。是書的原型人物喬賽亞·亨森(Josiah Henson)逃離美國後的住所。小屋遺址座落在離美國不遠的德累斯頓小鎮。


喬賽亞於1798年出生於美國馬里蘭州。他的父母都是黑奴。小時候,他親眼見到父親被鞭打,甚至被割了耳朵。他還小的時候,父親就被賣到其他地方去了,之後父子不再相見。父親被賣不久,他自己也被賣給一個童奴買賣商。因他生了一場大病,這個商人就把他賤賣回給他的原主人,條件是:如果他死了,分文不取;如果他被救活,只收幾個馬蹄鐵的錢。

幸運的是,在母親的照顧下,他活了過來。

喬賽亞長大後,身體強壯,人也聰明,誠實。受主人的信賴,他成爲負責農作物買賣的管家,也因此接觸了很多白人。他在工作之餘,還是當地黑奴教會的牧師。一個白人牧師給他出主意,想辦法賺贖身的錢。於是他通過給不同教會講道,收些費用。可是當他賺告贖身的錢時,主人卻不僅沒收他所有的錢,還要把他賣掉。主人派自己的侄兒阿莫斯把他帶到南部去賣。在路途中,阿莫斯患了瘧疾。這對他來說是個很好的逃脫機會,但他放棄了。他帶着病怏怏的阿莫斯乘船回去,因而救了阿莫斯。

1830年,他帶着妻兒逃離了主人的農場,走了600多里路到了加拿大的德累斯頓。在獲得自由後,他把自己的家做爲黑奴的救助點,救了不少的黑奴。

他的一個朋友艾利亞把他的經歷寫成傳記,於1849年發表。在喬塞亞去美國波士頓的一個旅程中,遇到一個女作者哈里特·比徹·斯托。他給哈里特講了自己的故事。受他的經歷感動,哈里特寫了《湯姆叔叔的小屋》,書於1952年出版。這本書據說是美國南北內戰的導火索,最後促使了蓄奴制的消亡。


《湯姆叔叔的小屋》書中,在對待自由上,生而爲奴的人中,有這樣的三種人:

第一種人,接受了自己的命運,認爲自由是不可能的事了。因爲他們看到太多人去抗爭沒有好的結果。所以主人讓他人幹什麼就什麼,因而也不會受太多懲罰,他們不僅人身沒有自由,思考上也失去了自由。他們中有的人成爲主人的幫兇,鞭打自己的同胞。

第二種人,如湯姆叔叔,他表面上是接受了自己的命運,很順服,但其實他順服的是他的信仰裏的神。當主人讓他去鞭打別人時,他卻不聽從,因爲他知道那是不正確的事。又如喬塞亞,押送自己奴役自己的人得重病,他不利用機會逃跑,反而送病人一起回家,自投羅網,因爲這是他認爲正確的事。

湯姆與喬塞亞的人身是沒有自由的,但道德和思考上卻是自由的。

第三種人,如喬治.哈利斯和伊萊扎一家,他們不接受命運的安排,爲自己去爭取自由。他們中大部分人爲此失去了性命,但至少有爲之抗爭,也擁有爲數不長的自由。幸運的如喬治一家是少數的,而且若不是因爲很多人的幫忙,他們的成功機率爲零。他們最後逃到的地方是美國北部反蓄奴州或加拿大。當時有個有名的“地下鐵路”,是個龐大的黑奴救助網絡,從美國南部通到北部不支持黑奴的州和加拿大。雖說是鐵路,但沒有火車,只是像鐵路一樣,一路上有許多的站。每個站都有幾個接待逃跑黑奴的人,他們把逃來的黑奴們藏起來,安排車輛把他們送到下一站,他們一路接力把逃亡的人送到終點。

從廣義上說,一些不好的傳統習慣與思維也是對自由的束縛,比如說“女孩子不用讀太多書”,“女人要裹足(舊社會)”,“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面子思維)”。突破這些傳統思維要受到很大的阻礙,但是若是能找到幫忙的“地下鐵路”,就有可能突破叢叢阻隔,達到思維自由的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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