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談寫作:小說與劇本人物性格的展現

在小說中,應在適當的時機利用對話,揭示人物性格。這是作者一邊敘述,一邊加上人物的對話,雙管齊下,容易叫好。劇本通體是對話,沒有作者插口的地方。這就比寫小說多些困難了。

假若小說家須老盯住人物,使人物的性格越來越鮮明,劇作者則須在人物頭一次開口,便顯出他的性格來。這很不容易。劇作者必須知道他的人物的全部生活,才能三言五語便使人物站立起來,聞其聲,知其人。

不錯,小說家在動筆之前也頂好是已知人物的全貌,但是,既是小說,作者總可以從容敘述,前面沒寫足,後面可再補充。戲劇的篇幅既較短,而且要在短短的表演時間內看出人物的發展,故不能不在人物一露面便性格鮮明,以便給他留有發展的餘地。

假若一個人物出現了好大半天還沒有確定不移的性格,他可怎麼發展、變化呢?有的人物須隱藏起真面貌,說假話。這很不易寫。我們似乎應當適時地給他機會,叫他說出廬山真面目來,否則很容易始終被情節所驅使,而看不清他是何許人也。在以情節見勝的劇本里,往往有此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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