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了爲何要變成仇人?

最近的娛樂圈,頗不寧靜,稍微不注意犯錯可能就要停止自己的演繹事業。

一個姓張的明星,因爲我不認識;一個霍尊,霍尊因爲與初戀9年分手鬧掰了,雙方把不堪的往事公佈,男方辜負了女方,浪費了9年的青春,雖然大家的青春都被浪費,這個瓜從始自終我都看了一遍,總結出來的是:男方確實渣,渣得不能再渣。

一年多前,我也遭受過冷暴力,那是我第一次體驗什麼是冷暴力,所以那種痛苦特別煎熬,能讓人喪失對生活的所有希望,男方爲了自己的體面不說分手,逼女方說分手,霍尊就是使用的這招。

而這期間多次出軌,人前人後說話不一,欺騙女方的感情,還不說道歉。最後鬧得人盡皆知,臭名昭著。活該。

9年的感情,一開始沒有愛是不可能走那麼遠的,可也是隨着時間久了,彼此三觀不一樣了,有一個人走得遠了,就開始嫌棄對方跟不上自己的腳步,男方有出息了,不甘心只有一個女人。覺得自己社會地位上升了,很不一樣了,往往這樣的男人,就像暴發戶一樣,沒見過世面。

這世間很多這樣的情侶,都是因爲生活的一地雞毛最後分開的,和平分手倒是還好,怕就怕因愛生恨,最後的一點體面都沒有,曾經美好的回憶都成爲泡影。

有時我不明白,爲什麼一定要把曾經的愛人變成仇人呢?我用力回想自己這些年,愛過的人,想起自己的初戀,在2013年的情人節,選擇與我分手,作最後的道別,那一刻,我確實很恨,恨不得他死,恨不得他殘廢,恨不得他什麼都不如我!

可是傷痛過後,我雖然希望自己比他過得好,但真沒有剛分手那會那麼恨,如果有一天他求我幫忙,或者路上遇見,我還是會微笑答應他,原諒他。

畢竟他曾經是我愛過的人,雖然已經過去,但還是不忍心成爲仇人。

今天,跟丹老師討論這個話題,如果是我,我始終做不出那麼狠心,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只要不危害自己的親人,不犯法,今生不見就是。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