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餘有評:因涉疫建議被行拘,是否合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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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今天的話題是:教師因涉疫建議被警方行拘,是否合適呢?!

  根據權威公開消息:2021年8月,某頭條網友“無線觀察”此前在一文章的評論區留言稱,“揚州面積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讓揚州試驗一下放棄嚴格防疫,與病毒共存,看看會產生什麼結果,這樣可以爲全國後期防疫提供借鑑,僅僅是建議,勿噴。”

  8月11日,據“豐城發佈”微信公衆號消息,某老師用‘無線觀察’的用戶名“發佈涉疫情不當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前述通報稱,該教師在發佈不當言論後,及時認識到錯誤,深感後悔,主動刪除了網帖,並在原賬號向廣大網民致歉。

  對於這起事件,因涉疫建議被警方行拘,是否合適呢?!

  有網友表示,“讓揚州放棄嚴格防疫”言論只是一個建議,警方無需介入。

  有網友“Lawyer火火”表示,既然是建議,因專業不同,閱歷不同,自然有高下優劣之分。離譜的、不科學的,你不採納便是了,爲何動輒處罰,還可能奪人工作,毀人名譽。

  網友“才良朱律師”在微博發表評論稱,“一個教師僅僅在網上發表一個建議,合不合理自有網民評判,過於離譜的言論自有眼睛雪亮的羣衆去批判嘛,就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確實太過分了!”

  新華網此前報道,不當言論該如何界定,有何評判標準呢?“不當言論可以分爲三類。第一種,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僅僅違反人們普遍接受的道德價值標準,還沒有達到法律評價的標準;第二種,違背了人們的一般價值標準,尚未嚴重損害社會秩序、個人尊嚴;第三種,與人們的價值標準的認同範圍背道而馳,超出了法律秩序容忍的程度,違反了法律規定。”

  我們覺得,網友“無線觀察”的評論內容寫的清清楚楚,“僅僅是建議”,看不到惡意或者用心不良之處;他提出的觀點也並不是他自己的首創,自然談不上是所謂的“胡言亂語”;他提出的觀點採用與否,不取決於他自己,而是取決於決策層,沒有見到這個建議產生了多大影響;至於某些人認爲是“惡意嘲笑”,恕我們眼拙,我們看不出來。

  我們當然擁護國家的防疫抗議舉措;我們同樣認爲,許多觀點可以討論。但是,如果因爲說了涉疫建議,就被行拘,同樣讓人想起清代詩人龔自珍“萬馬齊喑究可哀”的詩句;因涉疫建議被警方行拘的做法就是準確無誤,恐怕是文字獄大案不遠了!

  多位律師認爲,涉事教師言論繫個人意見,在醫學討論範疇;對其的處罰是“適用法律錯誤”,應予糾正。法治時代,還是要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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