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經常孤獨,才能感知幸福——《烏合之衆》:27-88頁(第一卷:前四章)

人是羣居的,我們時刻都在尋找認同,這很正常。而且與家人對我們的認同比起來,我們更在意家人之外的認同,對我們來說,最大的外在羣體應該就是同事了。

雖然每個人幸福的標準不同,但是,幸福,也不是順其自然就可以得到的。

因爲,我們都太容易被帶節奏了,而實際上這種帶節奏,又是我們難以抵抗的,因爲羣體的力量是強大而不容置疑。我們甚至無法防微杜漸,只是瞎忙了好多年以後發現自己活成了自己年少時最討厭的那類人。

這是我讀這幾章最深的感觸。

書中舉了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


也就是,即使我們有正確的判斷方法,我們的標準也很正,但我們仍然會被薰染。可能平時就是一點點小事情,覺得參與一下下無所謂,時間久了,就偏離自己初衷太遠——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所以能保證自己還是當初那個少年,哪有那麼容易!

爲什麼我們發現自己活成了曾經最討厭的那類人以後會不開心,因爲羣體的情緒是誇張與天真的,並且它偏執、專橫與保守;羣體的思想、理性與想象力都是降了一個檔次的。換句話說,就是我們獨自一個人安靜的思考時,是可以想明白的,也會覺得處於羣體中的自己是可笑的。


所以,不能盲目的想要融入一個羣體。這很難,但有益。經常給自己留點時間單獨待着,可以逐漸感知幸福。

前幾天看到兩張圖片,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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