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法國】米蘭·昆德拉

前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本書去年就已經買了,當時讀了幾頁以爲這是一本哲學隨筆,就放棄了深入的閱讀。這幾天偶然在小紅書上看見了這本書的推薦,才發現這是一本通過愛情故事來講述“人只有一次”這個哲學命題。


正文:書的一開始闡述了尼采曾提出的“永恆輪迴”理論,這個理論認爲,有朝一日,我們身邊的一切都將以我們所經歷過的方式再現,而且這種反覆還將無限重複下去。而與之相對的是生命“稍縱即逝”論,它建立在輪迴不存在的基礎上,後者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所論述的主要內容。

書中的主人公托馬斯是一個不相信愛情的人,這源自於他失敗的婚姻。他的妻子與他感情破裂而離婚,這本沒什麼。但卻以孩子爲要挾,不斷向他所求錢財,而他的父母爲了孩子也一味的偏向於兒媳。這就形成了他獨特的愛情觀,即愛情是無謂的負擔。因爲愛情的結果婚姻本身就是有一種枷鎖和牢籠。失敗的婚姻讓他對女人失去了安全感,卻也激發了他強烈的性慾望。他有着無數的“性伴侶”,還有自己的一套性愛交友哲學:他渴望女人,但又懼怕她們。在恐懼與慾望之間,必須找到某種妥協;這就是他所謂的“性友誼”,他常對情人說:誰沒有感情投入,誰就無權干涉對方的生活和自由,唯有這種關係才能給雙方帶來快樂。可以說,一開始托馬斯是一個堅定地“唯輕”主義者。他堅信不付出也就無責任,不去承擔重任,也就不會有負擔,也就能獲得快樂。但是這種無所責任的輕,真的能帶來快樂嗎?托馬斯從不留人過夜,這也是他性友誼的底線之一。

直到特蕾莎的出現,讓他有了再婚的想法。但即便他與特蕾莎有了關係上的捆綁,並且真心愛她,真心想守在她身邊,但仍與那些情婦保持着性關係。他認爲在愛情上靈與肉是可以分離的。而特蕾莎並不這樣認爲,她甚至嘗試過,但失敗,她始終認爲在愛情上靈與肉必須統一。若是不可分離,那托馬斯之於特蕾莎,便不是愛情,只剩同情。而書中闡述了同情不是愛情。但對托馬斯而言特蕾莎就是他的愛情,他認爲,愛情不是產生於性慾,而是產生於共眠的慾望。無論如何,他都讓特蕾莎一直活在對愛的猜疑和憂慮中。但是特蕾莎是愛托馬斯嗎?一開始,托馬斯不過是她擺脫以往生活的救命稻草。而托馬斯也在與特蕾莎愛的輕與重之間搖擺,在特蕾莎丟下他一個人回布拉格後,他也興興然地拋開一切追回布拉格,但在見到特蕾莎時,那愛好像突然間消失殆盡。失去時好像不能忍受那輕,得到後又不安於那重。

對托馬斯來說,特麗莎纔是他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輕。特麗莎因那六個碰巧偶然的來到他身邊,六個碰巧中任何一個不巧都將呈現另一種結局,另一種人生。因此,相對於他曾主動追尋的“非如此不可”之醫學事業以及被動施加的“非如此不可”之政治革命,特麗莎,是他所有“非如此不可”的對立面,是六個碰巧產生的偶然,是毫無重量不堪一擊的輕。卻正是這份經不起推敲之輕,讓他不能承受,他不忍陷她於悲痛慘境,不忍見她身體顫抖哆嗦,他更能承受炸彈將星球炸得晃盪,更能承受國家每天被新的羣蠻掠奪,更能承受同胞被帶出去槍斃,更能承受這宏大悲壯的厚重,只是比較難於大膽承認,卻不能承受特麗莎悲傷之夢的輕。

於是他爲了這份不能承受之輕從蘇黎世到布拉格,從布拉格到鄉村,從前途光明的醫生變成擦洗工、農場司機,他可曾後悔?作品的最後的一章“卡列寧的微笑”如同一首田園牧歌,詮釋了他內心的安詳靜謐,如此纔有他歷經滄桑之後洗淨鉛華的坦白“追求事業是愚蠢的,特麗莎,我沒有事業,任何人也沒有,認識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業束縛,這纔是一種極度的解脫。”

托馬斯和特蕾莎最終安居鄉下,以逃避複雜的政治問題。陪伴他們始終的狗卡列寧患病臨終之際,他們一同爲之哀傷,陪它散步在路上。兩人都很傷心,可他們或許沒有意識到,他們仍然那麼幸福。他們幸福,並不是全然沒有憂傷,而是因爲憂傷的緣故:他們牽着手,眼裏浮現出同一幅畫面—體現着他們十年生活的卡列寧正瘸着腿走在路上。是的,這一段感情走得一瘸一拐,可是最終走到了這裏。

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本書中,作者米蘭·昆德拉主要從男女性愛這一另類新奇的角度對生命的意義以及生命存在的方式進行“淺入深出”的哲學性思考。雖然作者在這本書裏始終是圍繞着生命的輕重抉擇去敘述,去牽引情節的發展,但直至書的最後,作者都沒有明確地告訴讀者,該擇輕或擇重,相反地,作者極力通過書中人物的所言所行引領讀者去思考,去探索,去尋找屬於每一個讀者自己心中的答案。讀完此書後,我再次感受到了米蘭·昆德拉敏銳的洞察力,和蓬勃在其精神世界中那強健的生命力,尤其他關於人生“選擇”的問題,值得我反覆的細細的咀嚼、品味。這也正是這本書的價值之所在。

米蘭·昆德拉認爲,故事和人生,都是建立在生命“稍縱即逝”的基礎之上,稍縱即逝的生命形式本身有輕重。它是輕的,因爲它使我們能夠超然地回望和分析往事,不必擔心流血的重複,屠殺的重演,它使我們能夠去諒解,也去懷舊,爲一切籠罩上落日的溫情。它是重的,因爲我們自身的生命僅有一次,於是人生岔路口上的每一次選擇,都顯得無比慎重,無比艱難,一旦選擇,便無法改變。可是另一方面,“稍縱即逝”的“輕”帶來沉重的後果:既然一切可超脫,那麼是不是萬物皆可諒解,罪惡亦能減輕罪狀。建立在輪迴不存在之上的世界固有一種道德沉淪,因爲在這個世界上,一切都被預先諒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許可了。因此,“稍縱即逝”的“重”亦是一種“輕”。

人永遠不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爲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又不能在來生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好的,因爲不存在任何比較。一切都是馬上經歷,僅此一次,不能準備。好像一個演員沒有排練就上了舞臺。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練就已經是生命本身,那麼生命到底會有怎樣的價值?正因爲這樣,生命才總是像一張草圖。但“草圖”這個詞還不夠準確,因爲一張草圖是某件事物的雛形,比如一幅畫的草稿,而我們的生命的草圖卻不是任何東西的草稿,它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

生命有輕,就必然有重,無論是否願意。但是,生命僅僅只能爲輕或者爲重嗎?輕與重是否有真的不能承受?承受是不能選擇的,所謂逃避不過是選擇不面對。生命,也許從來沒有不可承受。生命,也許就意味着承受,承受一切的輕與重。

我一直覺得,自由可以讓我們翱翔,但我們不能因此失失那份可以落地的重量。所以,我們追求自由,但不能自私;我們追求自由,但不能脫離應有的責任。生命也許就是一場負重與自由的拉扯。搖擺之間模糊了意義,也許,最好莫過於,既要飛得起來,也要落得了地。


結語:人生是要有一種信念的,不能被交給機遇和偶然,甚至是一種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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