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記得小時候坐在爸爸的28寸自行車後座上,我的兩隻小手試圖環抱住爸爸的大腰,卻只能緊緊抓住爸爸的衣服,生怕顛簸的泥路隨時把我甩下車,小心翼翼又緊張無比。
即便如此,也抵擋不住我發自內心快樂的笑聲。
爸爸怕我無聊,總是一邊用力踩自行車一邊想辦法逗我開心。
“你看,有輛摩托車來了,我們超越他!”我大聲叫着,一面用小手拍打爸爸,嘴裏喊着:“爸爸,加油,爸爸,加油~”
小時候人手一輛自行車,很少有人買得起摩托車。所以在路上看見摩托車,跟現在路上看到酷斃的跑車一樣新奇。
爸爸故意做出踩自行車誇張的動作,吭哧吭哧往前追。
父女倆一路叫着笑着,單薄的自行車怎麼能和飛快的摩托車比呢?
只是年幼無知的我在作樂罷了,還有一個配合度超高的爸爸。
02
小時候快樂很簡單,看見沒見過的東西,都覺得快樂。現在快樂很複雜,自己沒有的東西,首先想辦法努力得到它,這就是慾望。
人的貪慾似乎是個無底洞,得到的越多,越想得到更多。
大學畢業一開始租個單間,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小窩,興奮好長一段時間,每天拖地擦桌子,再淘上一支花插在礦泉水瓶裏,都覺得是一種幸福。
再後來,單間住久了,再看看周圍同事都住着敞亮的小區房,潛移默化地開始厭棄自己當初很喜歡的單間,總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們一樣,住在舒適明亮的房子裏。
後來漲工資後如願搬進靜謐的小區房,沒有了自建房周圍密密麻麻的房子和吵鬧的大排擋,每天往返於小區,真的比民房舒適多了。
到後來談了男朋友,再到談婚論嫁,租房已經不能滿足我們,忽然有一天,覺得買房才真正有屬於自己的家,有家纔有安全感。
直到現在,住在買的商品房裏,還是覺得不快樂,總是覺得這也太小那也沒品味。
用久了的東西,都是會厭棄的。
03
我常常說:“人總是要往前看,而不是回頭看,要和更好的人對比,而不是比慘。“
水漲船高,生活水平應該是更上一層纔對。說起來是沒錯,可我忽略了“慾望“這個詞,它能讓人不快樂。
即使擁有了基本的物質基礎和精神追求,佔有慾也不會消除,反而因此而增長。
人的慾望是無窮盡的。適當的慾望是夢想,能讓人有上進心,努力去實現下一個目標;而膨脹的慾望是貪慾,使人迷失自我,甚至誤入歧途。
有調查表明,不與別人比高低所帶來的幸福是高收入所帶來的幸福的5倍。
人要懂得剋制自己內心的貪慾,知足常樂,纔會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