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6 民本在食  國本在耕 —記著名農業經濟學家許璇

民本在食  國本在耕

—記著名農業經濟學家許璇

作者:張小宇

原載於《聯誼報》2021年8月24日


 1 羣士所師,羣農所依


  許璇(1876~1934),字叔璣,浙江省瑞安人。我國著名農業經濟學家、農業教育家。1913年7月,畢業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農科,獲農學學士學位。8月,任北京大學校農科大學教授兼農場場長,歷任國立北京農業專門學校代理校長、國立北京農業大學校長、國立北平大學農學院院長。1924年1月,任浙江省立甲種農校校長,歷任浙江公立農業專門學校校長、國立第三中山大學勞農學院教授兼農業社會系主任、國立浙江大學勞農學院農業社會系主任兼教務主任、國立浙江大學農學院院長。曾任浙江省教育會副會長、浙江省教育聯合會正幹事長、浙江省農務局局長、浙江省農民銀行籌備處主任,兼任浙江省合作人員養成所所長。1924年至1934年期間,十年連任中華農學會會長(理事長)。著有《糧食問題》《農業經濟學》等,是我國農業經濟學科的開創者。


  1934年,許璇因突發腦溢血去世於北平大學農學院教授任上。當時的國立北平大學爲他舉行了隆重的公祭校葬,蔡元培、沈尹默分別題寫墓碑,馬敘倫撰寫墓誌,馬寅初等400多位各界人士敬贈輓聯緬懷。于右任稱其“農田實學賈思勰,鄉邑先聖葉水心”;錢家治贊其“農事樹先聲,太嶽門牆滿桃李”;農學家吳耕民稱其“是農界第一人,才俊至今皆後輩”;農業經濟學家王益滔“今日北農皆後輩”;浙江農業專門學校校長蔡無忌“國之本在農,夙仰先河”;中華農學會贊其“羣士所師,羣農所依”;國立北平大學贊其“農校幾經營,宏規親纂追安定”;北平農學院贊其“德範久昭垂,悲哉後死失宗師”;商務印書館“中國以農業爲本,傳家經訓在菑畬”;實業部中央農業實驗所贊其“黽勉從公,是羣士立身表率”。

2 從八股文到東洋文


  晚清社會轉型時期,知識羣體求新學、倡留學,積極追尋洋務活動、維新思潮的步伐,融入社會潮流。許璇就是這個年代的一位代表人物。許璇的父親是位私塾先生,許璇自幼隨父爲課讀,“年十七,入縣學爲生員。十九,補廩膳生員”。1901年,許璇那年25歲,已錯過了最佳基礎教育年齡,但還是報考了南洋公學東文學堂。南洋公學由清末著名實業家、教育家盛宣懷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在上海創辦,中國近代最早的新式學校之一,是今上海交通大學的前身。南洋公學初創時期,以培養高端“法政”人才爲辦學目標,《南洋公學章程》以“西國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爲指歸,略仿法國國政學堂之意”,“學習西方各國的科學技藝爲指歸”。重點培養法律、政治、外交、商務等方面人才。


  同時,爲了解決西方科學教學用書匱乏問題,南洋公學早在1898年就奏準附設譯書院,1901年8月,又開辦了譯書院東文學堂,培養日語人才。《東文學堂擬定章程》規定“以使學者習東國語言文字,通各國曆史及政法之學,速成有用之才爲宗旨”,學制三年;“第一年課東語、東文,兼授萬國地理、政治、地理歷史,及法學通論”“第二年課西洋近代史、理財學、憲法……”“第三年課外交史、行政法、民法……”。學堂聘請羅振玉、王國維分別爲學堂監督、執事,日本學者藤田豐八、田岡嶺云爲正、副教習。1902年底,因“墨水瓶事件”,東文學堂與特班、師範班同時停辦。東文學堂學生雖在校學習僅一年多,但掌握了較好的翻譯能力,也獲得一定西學基礎知識,爲他們日後繼續深造打好了堅實的基礎。《上海交通大學史》載“在(東文學堂)同學中有陸軍中將丁錦、上海醫院院長王曾憲、財政部科長沙曾詒、農商部司長黃藝錫。尤以近代地質學鼻祖章鴻釗、文學家吳梅、銀行家周作民、名中醫丁福保、近代農學開山許璇等爲著名”。


  1903年,南洋公學東文學堂的原監督羅振玉、教習藤田豐八,受兩廣總督岑春煊邀請,聘爲廣東教育顧問,許璇也到兩廣學務處襄辦編輯教科書事務。1904年,廣東省官派留學日本,許璇與東文學堂同學陶昌善、盛德鎔、周作民等5人,以廣東官費身份留學日本。因許璇等人有新學基礎,他們進入日本的第三高等學校(相當於我國高中),先讀兩年高中預科,再讀四年普通高中,後考入東京帝國大學,接受四年農學專業教育,在大學裏他是班裏唯一的中國人。許璇是晚清時期爲數不多的,完整地接受日本規制的中學、大學教育的留日學生,並獲得東京帝國大學畢業證書。許璇也從當年只會“之乎者也”的舉業之士,成爲滿口“人口、土地、經濟”的近代農業經濟學家。


 3 北京、杭州——雙城記


  1913年,許璇從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畢業,就職於北京大學校農科大學(今中國農業大學,以下簡稱“北京農大”),到1934年去世,工作時間只有短短21年,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13至1927年,在這14年期間,基本在北京農大;1927年至1933年7年期間,基本在浙江大學農學院。


  1920年10月,許璇擔任北京農大教務主任,標誌着許璇從事農業高校管理工作的開始。在軍閥混戰年代,國庫空虛,教育經費常被虧欠,直接影響學校運轉,許璇除正常教學之外,最頻繁的就是向政府要求撥付教育經費。1921年9月,許璇、馬敘倫、王兆榮、譚熙鴻、許繩祖5人代表北京國立八校教職員,拜訪教育部、交通部要求解決教育經費問題。1926年9月,北京國立各大學因經費困難,以致開學遙遙無期,許璇充分利用農大農場物產豐富的優勢,用於補充經費,保證農大按時開學。時局動盪時代,學校正常經費都難以保障,何談教學質量提高,許璇爲此付出多少汗水,有多少無奈,只有親歷者才知道。


  1927年,國民政府在杭州組建國立第三中山大學(浙江大學的前身),8月,許璇被聘爲國立第三中山大學勞農學院農業社會系主任,這個職位屬於勞農學院下屬系主任,看似職位不高,因爲1924年許璇曾任浙江省立甲種農業學校校長(國立第三中山大學勞農學院的前身)。其實不然,就職不久,省政府任命許璇爲浙江農務局局長,9月,又任浙江省考試任用人員監考考試委員。第二年7月,兼任國立浙江大學勞農學院教務主任。同月,任浙江農民銀行籌備主任。在短短一年時間內,浙江省政府授予許璇如此重任,因爲許璇是省政府、浙江大學“引進的高級人才”。


  許璇爲了把理論付諸於實踐,他擔任浙江省農務局局長、浙江省農民銀行籌備處主任、兼任浙江省合作人員養成所所長。出任杭州西湖博覽會評議部委員、兼陳列品研究委員會農業品部委員、出品審查委員會委員、農業館參事,出任上海市社會局糧食委員會常委委員。同時,許璇對民國新政府充滿了希望和信心,9月,中華農學會年會在杭州召開,許璇在大會致辭中說道,“去年在廣州舉行年會,極受廣州國民政府之優待,今年在杭州又蒙省政府之殷勤接待,按去年在廣州系在青天白日旗下,今年在秋高氣爽之杭州亦爲青天白日旗幟飄揚之處,是可知青天白日旗所到之處,即爲獎勵農業、尊重農學之地方。所以吾等很希望國民政府在最近期內統一中國,明年年會即可到北京在青天白日旗下開會”。


  許璇一生主要職位只有兩個,一是北京農大教授、院(校)長,二是浙江大學農學院教授、院長。20年工作中,一直從事一線農學教育工作及農業高校管理工作,三次擔任北京農大校長,兩次擔任浙江大學農學院院長,致力於高等農學教育,成績卓越,桃李滿天下。


  4 糧食須自給,糧食要獨立


  許璇從1922年開始關注糧食問題,並開展研究,他以第一次世界大戰英、德兩國相互封鎖糧食運輸線爲例,在全國農業討論會上提出《設立糧食問題研究會》議案,提出了糧食的安全與獨立問題,“蓋食物之獨立,本爲國家生存之一要件,國際戰爭,雖未必時常發生,而其發生之時期,究難預定”,糧食對國民與國家安全極爲重要,現今世界總體雖和平,但數十年後國際關係必定會變,因此不可不未雨綢繆,考慮糧食獨立問題。1927年在《關稅自主與農業》中,提出關稅對農業保護問題,特別是要保護糧食安全。許璇指出:“各國對於農業的保護,多利用關稅政策,因爲一切的生產事業,所生產的物品價格在生產費以下,必難維持其營業。若進口的農產物,不徵收高的稅率,則外國輸入的農產物,必源源而來。本國的農產物,即受其壓迫,以至價格低落。業農者難以維持,必棄其業而趨都市。”


  1931年,又提出了《外國米穀及麪粉進口應徵關稅案》,進一步闡明瞭關稅對糧食安全的重要性。1933年在《洋米徵稅與食糧自給》一文,分析了晚清至1931年的糧食進口數量,梳理糧食進口數量與國內糧食生產關係,爲了保護農業保護糧食安全,必須對進口糧食進行徵稅。“我國自古號稱農國者也,國富之增減,民力之豈嗇,厥惟農業。實握其樞,不扶翼之,已爲大愚,更加摧抑,何以自存?”


  在保護糧食獨立生產同時,許璇主張加強開墾增加糧食產量,特別是東三省作爲糧食主產區,對我國糧食安全起了很大作用。1934年8月,出版了《糧食問題》專著。


 5 許璇的農村合作事業


  許璇一直十分重視農村合作事業研究,大力倡導建立農村合作制度。1927年至1933年,許璇在任浙江國立第三中山大學農業社會系主任、浙江大學農學院教務主任、院長時,設立農業推广部,興辦農村小學,創辦浙江省農民銀行,主辦合作指導人員講習所,開創農村合作事業。1928年,許璇兼任浙江省合作指導人員養成所所長,積極將理論研究付諸於實踐。


  早在1923年6月撰寫的《設立農業組合案》一文中,許璇高度肯定歐美諸國產業組合之發達,指出“產業組合實爲產業振興之唯一原動力”,概括產業組合在經濟上有“可使農民在金融上之便益”“可使農民享有買賣上之特殊利益”“可使農民大增其生產之效用”三大效果,發出“欲振興農業及改良農村社會,非設立各種農業組合恐難收圓滿之結果”的呼籲,建議“由全國農業討論會要求政府速制定產業組合法”。


  1926年12月,作爲北京農業大學校長的許璇在華洋義賑救災總會的合作社講習會作演說,“歡迎合作制度的發達,合作制度在歐美諸國及日本,俱行之已久,成績卓著。中國土地甚廣,農民甚多,而合作制度尚未發達,無怪乎農民生計困難,農業萎靡不振也。華洋義賑救災總會既創辦信用合作社,貸與資本,此真是改良農業之最好辦法”。1929年,許璇在西湖博覽會上作演講,從經濟、政治、文化、道德四個方面,對農業合作制度的效用予以高度肯定,他指出,“中國以農民爲最大多數,農民經濟問題不能解決,國民經濟問題亦不能解決”。合作制度是解決農民經濟問題方法之一,他將農業組合分爲信用組合、販賣組合、購買組合、生產組合。


  在《合作事業之失敗與成功》一文中,許璇指出,“合作事業,必須民衆徹底瞭解合作之真正意義,並有辦理合作社業務之能力,方有發達之可言。近兩年來,江浙兩省雖極力提倡合作,而已成立之合作社,不過略具雛形,其去成功之域,爲日尚遠,毋庸諱言”。許璇勸告人們,辦合作社不要操之過急、急於求成,要保持耐心與定力,尤其是做好入社把關,謹慎選擇入社社員。


  1929年12月發表的《信用合作社與農業倉庫》一文中,許璇還大膽借鑑德國、日本的做法,提出探索類似現在“倉儲金融”的“農業倉庫”方案,由合作社收集各社員的農產物,存入農業倉庫,倉庫給予證券,合作社持此證券向銀行借款。在許璇看來,農業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問題是一大瓶頸。破解農村疲弊之現狀,農業金融政策尤爲重要。許璇曾向國民政府提出議案,各省皆設農民銀行,各縣廣設農業合作社,立於農民與農民銀行之間,司借貸之事,爲農民謀資金之融通。


  許璇秉承“凡講求農業經濟者,宜外察世界經濟之潮流,內審本國經濟之狀況,研求關於農業經濟學之原理及法則,以資實地應用”的研究宗旨,給後人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在當今解決“三農”問題,實施鄉村振興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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