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這段文字
債務一旦發生,便要立刻催要,
據英國銷售專家波特、愛德華的研究:
賒銷期在60天之內,要回的可能性100%;
100天之內,要回的可能性爲80%:
180天內,要回的可能性爲50%:
超過12個月,要回的可能性爲10%。
國外的要賬公司分析表明,賬款逾期時間不會與平均收款成功率成正比的。
賬款逾期6個月以內應是最佳收款時機,
如果欠款拖延一年以上,成功率僅爲26.6%,
超過兩年,成功率則只有13.6%
我聽說如果兩年要不回,法律也不管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會這麼坑爹吧,那該死的都欠我三年了,現在就是不還,難道法律就是偏袒欠債的這幫孫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