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是時尚女魔頭

如果要給我的顏值打分,客觀講10分能打6分吧,還是在我做了雙眼皮以後。

我不是一個靠顏值喫飯的人,是個普通人,但怎麼說呢,我的整體形象就是讓人很舒服。成年後,我的體型始終維持在165cm、120斤左右。肯定不苗條,但卻總能把衣服穿得大氣時尚,甚至一些我眼中比我年輕漂亮的小姑娘都會追着我要鏈接那種。

當然,你千萬不要把我想象成那種時尚cosmo那種時尚。我穿的就很普通,是那種舒服大氣的時尚。我也不懂搭配原則和配色原則,也鮮少有精巧的配飾,所以我估計一生也難出“每日穿搭”主題內容。

我的原則只有1個,就是:人已經胖了,衣服必須“瘦”,也就是簡單。

靠着這個原則,即使沒有人說我穿得好看,也從未遇到別人嘲笑我穿得土氣。

現在記錄下這點的時候我32週歲,穿衣愈發追求經典。但回想來看,我的審美很符合巨蟹的審美。

巨蟹座不管自己有沒有內涵,但很是追求有內涵的感覺,所以會有意把自己置身與一種審美比較好的環境裏。

尤其在高中就比較明顯,高中的好閨蜜介紹了一本雜誌給我,叫做《女友》,我會很注意上面的搭配,但同樣巨蟹的實用原則,會暗箱操作指導我用比較生活的方式去按照美的原則去穿搭。

就高中大家都在穿寬鬆的運動褲、直筒褲或者喇叭牛仔褲時,我買了一條小腳黑色直筒褲,搭配寬鬆的衛衣。也許現在你們不覺得怎樣,但當初我走進校園,就有不同的往日並不熟悉的女生問:曉芳,你瘦了好多,你腿好細呀,褲子在哪裏買的?

後來第一個穿哈倫褲等等這樣的時刻簡直太多了。但比起穿什麼,我當時還被同學們詬病的一點是每天換一套衣服。

對,這些現在看來很正確的點,在當時小縣城的高中是特別不被理解的。大家幾乎都是一週換一次衣服。也別誤會,我家不是特別有錢,我也不是特點衣服多。當時我還說不上每天換衣服是一種對自己對別人的尊重這樣的話,我就是覺得,每天都該換一身衣服纔可以。

其實時尚就是真正做到“人穿衣”就行,衣服能體現你的態度、你的心情、你的追求,你自己是舒服的,別人看你也是舒服的就行,真正心理和生理都讓你舒服的衣服,自然是好看的、時尚的。

但願我到老都是時尚魔頭,且越來越老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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