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秦纪49

三十四年(戊子,公元前213年)

秦朝廷将徇私枉法、知人有罪却释放出狱、无罪却下狱的司法官吏处罚流放去修筑长城,或到南越地区守边。

丞相李斯上书说:“过去诸侯国纷争,以高官厚禄招徕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出自朝廷,百姓理家就要致力于耕田做工,读书人就要学习法令规章。但今日的儒生却不学习现代事务,只知一味地效法古代,并借此非议现实,蛊惑、扰乱民众,相互非难指责现行制度,并以此教导百姓;闻听命令颁下,就纷纷根据自己的学说、主张妄加评议,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街谈巷议,夸饰君主以提高自己的声望,标新立异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引导一些人攻击诽谤国家法令。这种情况如不禁止,就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臣下结党纳派活动蔓延民间。唯有禁止这些才有利于国家!因此我建议史官将除秦国史记之外的所有史书全部烧毁;除博士官按职责收藏书外,天下凡有私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人,一律按期将所藏交到郡守、郡尉处,一并焚毁;有敢于相对私语谈论《诗》、《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诛杀九族;官吏发现这种事情而不举报的与以上人同罪;此令颁布三十天后仍不将私藏书籍烧毁的,判处黥刑,并罚处修筑长城劳役的城旦刑。不予焚烧的,是医药、占卜、种植的书。如果想要学习法令,应以官吏为师。”始皇下制令说:“可以。”

故魏国人陈余对孔子的八世孙孔鲋说:“秦朝廷将要毁灭掉前代君王的书籍,而你正是书籍的拥有人,这实在是太危险了!”孔鲋说:“我所治的是一些看来无用的学问,真正了解我的只有朋友。秦朝廷并不是我的朋友,我会遇到什么危险呀!我将把书籍收藏好,等待着有人征求,一旦来征求,我也就不会有什么灾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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