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暴力溝通》中,馬歇爾博士說道: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個人成長一般會經歷三個階段:
(1)“情感的奴隸”——我們認爲自己有義務使他人快樂;
(2)“面目可憎”時期——此時,我們拒絕考慮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3)“生活的主人”——我們意識到,雖然我們對自己的意願、感受和行動負有完全的責任,但無法爲他人負責。
我個人對這三個階段深有體會,從討好他人到討好自己,看起來容易,只有親身經歷過,才能理解其中的掙扎與痛苦,也更明白什麼是真正的愛自己。
第一個階段,我拼命討好他人而忽略自己的需要,
總想得到外界的重視和肯定。
努力學習,向老師和父母證明自己的存在感。事事忍讓,寧可委屈自己,滿足他人的需求,只希望能用自我犧牲,感動他人,換來他人的愛和尊重。
第二個階段,我學着瞭解自己的真實需要,不再壓抑自己的需要,也不再以他人爲中心,事事委屈求全。
這樣的改變,讓身邊人感受到他們好像被忽略了,因此抱怨我冷漠、自私,對我表示失望,甚至被好友拉黑過。
堅定地知道自己要什麼,分清楚哪些是自己該做的,劃清界限,真的不容易。
進入第三階段,我明白了最該討好的人,永遠是我自己,能滿足自己需要的,也只有我自己。
外人的肯定和鼓勵固然很重要,但自我但認可和由衷的欣賞自己,才能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堅強,也無需爲他人的需要負全責,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功課要做。
放過自己,也放過他人,纔是最好的互相尊重,也是真正愛自己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