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明白了

一個人在你最需要的時候從來沒有出現過,買東西需要付錢的時候從來都是你付賬,在你過生日的時候選擇上班,時不時還以各種理由向你要錢花,美其名曰借,卻從不曾還過分毫,你生病了,任你自生自滅,結婚生孩子各種檢查都是你一力承擔,外出打工回來卻沒見過他迎接你的樣子,十年了,不曾記得你的生日,不曾給你買過什麼禮物,情侶戒指還是你自己掏的腰包,婚紗照是你自己張羅自己付錢,我想這可能就是我們爲什麼會離婚的原因吧,餘生除了看孩子真的都不想再見,各自安好吧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