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人就是不講道理。
大多數的人就是動物,被慾望所支配。所以我總不能明白造人者爲什麼要施加給人所謂正義和邪惡的概念。
其實,我們小的時候就被教育,大多數人的人生是亦正亦邪的,就像很多人認爲正是因爲有醜惡才能突出美善。今天姑且拋棄這種二元論,就只來思考那些醜惡的。
公衆傾向於懲惡揚善,匡扶正義,可相比之下個體卻要複雜地多。這樣千千萬萬複雜的個體也催生了價值扭曲的公衆,導致明明爲惡而衆人渾然不知,這就導致了我們所認識的荒誕。
人如果一直這樣感情用事是很難生存的。就像你總不能去和霸權者談判,也不能在毛片裏找道德感。但總會失落,就像惋惜光不會一直照亮整個星球。
所以人類才更相信理性,相信利益。對無關緊要的東西視若無睹,至死不渝。這樣也很好,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