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管教孩子的“三不”和“四要”

嚴格管教孩子的“三不”和“四要”。

“三不”:

1.不要無條件滿足孩子所有需求

法國教育家盧梭有句至理名言:“你知道用什麼辦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爲不幸的人嗎?那就是對他百依百順。”

你可以無條件的愛孩子,但千萬不能無條件的滿足孩子的所有需求,愛是孩子成長的無敵盔甲,但溺愛不是。

無條件的愛,有條件的原則,纔是父母給孩子最好的教育。

2.不要把教育變成發泄情緒

教育的目的應該是讓孩子成爲更好的人,懲戒和批評的目的也是讓孩子正確的認識到錯誤,然後及時改正。真正的愛,絕不是那種打着愛的名義的傷害。

當你要責罰孩子,請問一聲自己的內心:“我是不是真的爲了孩子,是愛孩子,而不是爲了發泄我自己的情緒,或是對自己的不足感到痛苦而失控?”

好的教育,應該是二分“野蠻”,更要有八分溫暖。

3.不要把管教變成對孩子的打壓

我們常常以爲,自己對於孩子的愛,是全然百分百的,所有的給予和修正,都是爲了孩子好,但很多時候,其實是在利用父母的權威打壓孩子。

我們管教孩子,是讓孩子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用“爲你好”來傷害孩子,把所謂的管教,當成自己控制慾過頭的藉口。

真正的愛沒有要求,不投射任何恐懼的陰影,也不隱藏任何掌控的企圖,只會給孩子溫暖和力量。


二、“四要”:

1.要趁早立下規矩

作家劉墉曾說過一句很深刻的話:“你不捨得給孩子立規矩,就會有人給孩子長教訓。”

孩子小時候,不給立規矩,將來走向社會,很容易缺乏敬畏心,家庭沒有規矩,孩子就沒有原則。

“有規矩的自由叫活潑,沒有規矩的自由叫放肆。”

規矩意識不單純是保護孩子的防護欄,更是孩子通往未來世界的門,趁早給孩子立下規矩,孩子才懂得自我約束。

2.對孩子要有原則

對孩子,家長一定要有原則,不能總是對孩子妥協,一個總是對孩子妥協的家庭,是不可能有規矩的。

孩子們心眼最爲明亮,你不能堅持原則,孩子當然會認爲家長提出的“不”是可以不被認真對待的。

家長可能妥協的時候會說“僅此一次”,但是孩子最會得寸進尺,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一旦家長對孩子心軟,規則便形同虛設。

立下規矩,便要遵守,一旦告訴孩子“不行”,就一定要堅持。

3.父母要以身作則

真正的教育不是苛責,不是強迫,是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

教育從來不是一件被告知的事情,孩子在潛移默化中被父母的言行影響的。

父母樹立的良好榜樣,會讓孩子隨時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斷向父母靠近,這是一種內在力量的驅動,比靠講道理、時刻監督,更能讓孩子感同身受。這便是養育者榜樣的力量。

4.要以愛爲前提

管教的目的應該是爲了愛,而管教的起點,也應該是愛。

愛是教育的前提,也是改變孩子最大的一股力量,只有愛孩子的人才能管教他。

孩子的成長永遠是問題疊着問題,教育孩子、解決問題的前提,永遠是他能獲得“你愛他”的安全感。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敬畏要遭災殃。我們教育孩子也是如此,要讓他們知敬畏,守規矩,只有這樣才能讓孩子得到真正的成長。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