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李安一席話,勝離十次婚

作者|李彎灣

我的大部分文章,是寫給一小羣人看的。在寫的時候,都已經想好要給誰看了,比如專門寫給單身的、戀愛的、失戀的、已婚的、離婚的、陷入婚外情的人看的。

但這一篇,我認爲它適合所有人看。

如果你單身,追了很多人都失敗了,相親了很多次都不成功,你有爲此困惑過嗎?

如果你在戀愛中,時不時跟你對象吵架,覺得他不夠愛你,覺得他好像心裏還有別人,你有爲此煩惱過嗎?

如果你失戀了,是被分手的、或者被逼分手的,你是否也想不通爲什麼對方要分手、爲什麼對方說不愛了不愛了?

如果你結婚了,兩口子經常吵架,你沒有感到被尊重、被愛,你會怨恨、憤怒、後悔嗎?

如果你遭遇背叛或者離婚了,一直懷恨在心、一直想不明白自己爲什麼會落得如此下場……

如果你屬於上面所列舉人羣的其中一種,我覺得這篇文章可能會幫助到你。

老實講,在過去很多年,我一直爲情所困,曾爲愛偷偷掉眼淚,也曾一口乾了兩碗白酒在深夜買醉。

由於我的情路實在太彎了,後來我乾脆給自己起名叫李彎灣。

我在感情上喫的苦,比我這輩子喫過的肉都還多。

我以爲,我從很早就明白了感情中的各種道理,但我還是很痛苦,尤其是當感覺自己不被愛、被拋棄的時候,那種痛苦就像是抓一把牙籤狠狠地往胸口戳。

“道理我都懂,但我還是很痛苦”成了我過去很多年感情生活的真實寫照。

但直到後來,我才發現,我之所以痛苦,是我自以爲懂的那些道理害了我,因爲那些道理,更像是雞湯,沒有什麼實質上的指導意義。

所以,如果你現在還爲情所困,那一定是因爲你還沒接觸到正確的道理,還沒悟透正確的道理。

什麼樣的道理纔是感情中的正確道理呢?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個震撼到我的,比離十次婚都更有用的一些道理——李安的兩次採訪。

其中一次,是接受楊瀾的採訪。

李安:我太太對我的尊重,我每天起來還是要去賺來的,不是說我做了大導演就OK了。

楊瀾:你希望她崇拜你嗎?

李安:當然了,這是人的本性啊。

楊瀾:那你應該跟她講,男人是需要自己的女人崇拜他的。

李安:我覺得不管是太太還是小孩,你的尊嚴還是要去爭來的,任何關係,尤其是夫妻關係。我覺得愛還沒有尊重重要,當你不尊敬對方的時候,那個關係就很難維持。你沒有努力的時候、你懶散的時候、你敷衍的時候、你講謊話的時候,他對你不尊重就是不尊重,從眼神就能看得出來,不是態度,你也不能去逼人家,這都是很自然的。

另外一次,是接受魯豫的採訪。

魯豫:現階段您最大的幸福感是什麼?

李安:我太太能夠對我笑一下,我就能放鬆一點,我就會感覺很幸福。我做了父親、做了人家的先生,並不代表說我就能很自然地可以得到他們的尊敬,每天還是要來賺取他們的尊敬。

(李安與他的男神,英格瑪·伯格曼,他的電影《婚姻生活》豆瓣9.1分,很冗長,但值得一看)

兩次採訪,李安都在闡述同一個道理:你想要得到愛、得到尊重,你得靠自己去賺取,並不存在人家應該愛你、應該尊重你這一說。

你可能會覺得這個道理很簡單,甚至會覺得它只是一種人人都知道的情感常識,但這確實是一個很難被發現、被理解、被實踐的道理。

別說去實踐這種道理了,就是去發現和理解這個道理,對於我們當代人來講,都非常困難。

何以見得困難呢?

你看李安跟楊瀾的對話,楊瀾已經算是女中豪傑了吧,漂亮、有才、有名、有學識、有見識,但楊瀾依然會說出“那你應該跟她講,男人是需要自己的女人崇拜他的”這種話。

在楊瀾的認知中,她覺得女人崇拜自己的老公是一種責任甚至是一種義務,或者說,一個男人如果要求他的老婆崇拜他或者理解他,他老婆就得給予崇拜或是理解。

但問題在於,喜不喜歡、崇不崇拜、理不理解,都是一件非常自然、無法強迫、無法要求的事。

楊楠會有這種刻板的認識,跟當今中國乃至全世界的人都一樣,我們已經被現在流行的愛情觀和婚姻觀洗腦了。

現在流行的愛情觀和婚姻觀,基本包含了以下內容:

(李安與夫人林慧嘉)

1、愛情是一對一的,人只會愛一個人,也只能愛一個人。如果一個人愛了好幾個人,那他的愛就不是愛。如果一個人愛過或者正在愛着好幾個人,那麼一定會有他最愛的那一個;

2、喜歡或者愛,是二人關係的動力和前提,因爲愛,所以理解;因爲愛,所以包容;因爲愛,所以付出;因爲愛,所以愛。

3、愛人自動獲得愛,人應該愛自己的愛人。

4、愛是可以預測的、是靜態的、不變的,你現在愛我,只要我不做對不起你的事,以後十年二十年你還是會愛我。

6、愛像窖酒一樣,講究年份,年份越久,越有價值。

7、愛是一種信仰,所謂信仰,就是不容懷疑,如果有誰質疑愛情,人們就會覺得這個人有問題。

發現沒有,這些愛情觀念,它更多是一種道德觀念,或者說是一種關於愛情的理想,我們總是不能分清理想與現實、不能分清道德和本能。

如果你也信奉以上說的那些觀念,你的感情一定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你也一定會有各種各樣的痛苦。

比如:

如果你的另一半出軌了,你會非常痛苦,那種痛苦可能是你這輩子所經歷過的最扎心的痛苦。因爲在你的觀念中,愛情就是一對一的,一對多不僅違背道德,而且不會隨便發生,你毫無心理準備;

如果你的感情發生了變故,對方不愛你了,你也會很痛苦,你會說,我們已經在一起很多年了,爲什麼你現在說不愛就不愛了,爲什麼你會如此的絕情,爲什麼你一點舊情都不念?

如果你們發生矛盾了,你會很生氣、很鬱悶,問他爲什麼不哄你、不理解你,甚至會追問“你到底愛不愛我”——這是一個典型的流氓問題,如果對方回答“愛”,你就會追問,既然愛那你爲什麼要離開我?如果對方回答“不愛”,你就會問既然不愛爲什麼當初要在一起。

如果你分手了、離婚了,你會覺得是以前自己沒有遇到對的人,寄希望於下一次能夠遇到對的人,如果遇到對的人,那麼一切都會好起來。

……

事實上,如果我們討論的愛是那種“發自內心的”愛的話,愛就是一種自然、流動、變化甚至是多變的情感,它是兩個人相識、相處、相知的結果,而不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原因。

所謂自然,就是沒法強迫,對天發誓、親戚朋友都見證也好,還是去弄個紅本本回來也罷,都無法確保它會一直不變,威逼利誘都沒用,有感覺就是有感覺,沒感覺就是沒感覺。

所謂流動多變,指的是感情是在不斷變化的,別說十年八年了,就是一天之內,可能都在不斷變化——早上起來聞到了你的口臭,內心就厭惡你,你刷了牙親了一口,可能又喜歡了,中午喫相難看,他可能又討厭你了,晚上你香豔一點,他可能又喜歡你了。重要的是,喜歡也好,愛也罷,作爲一種情感,它並不會累積。它不像你在銀行存錢,你每天存一塊,十年後你就有好幾千,它更像你打工掙錢,你今年能掙20萬,明年後年、十年後還能不能掙,那得看以後的造化。

爲什麼說“愛是兩個人相識、相處、相知的結果,而不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原因”——我們通常會覺得,愛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原因,因爲相愛、因爲喜歡,所以結成伴侶。

但問題在於,愛不是憑空產生的啊,你喜歡一個人,本質上是因爲他吸引了你,他自身的條件、他對你的好、你們聊得來等等原因,導致形成了你喜歡他、或者互相喜歡的結果,愛是這些結果的抽象化概念。

如果他自身的條件不好了、對你不好了、你們聊不來了,喜歡的感覺就會消失,所謂的愛也會消失。

如果你仔細思考,你會發現,“我愛你”逐漸在變成一個很空洞的語言,一個完全不懂事的兩歲小孩都會說的話,雖然我們總是說“我愛你”,但我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這也導致了大量的“我愛你”只是一種儀式、一種空話、甚至是言不由衷的敷衍。

愛不會憑空產生,它是彼此吸引、彼此融洽的結果,愛也不會憑空消失,如果愛消失了,那麼它就是失去興趣、感到無聊、感到苦悶的結果。

回到李安的話,“我做了父親、做了人家的先生,並不代表說我就能很自然地可以得到他們的尊敬,每天還是要來賺取他們的尊敬。”

賺取這個詞很好,非常直白地把愛比作了錢。

是的,愛跟錢就是一樣的。

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地有錢,一個人原本有錢、但後來沒錢了,他的錢也不是平白無故消失的。

一個人想要有錢,他就得想辦法去賺,賺到了還要想辦法存下來,不能隨便浪費,更不能高枕無憂,他要居安思危。

但是我們很多人,以爲戀愛了、結婚了,以前有愛,就能夠躺在過去賺來的“愛”上面喫利息。覺得只要在一起了,對方就有義務繼續像過去一樣愛他,遇到情變,第一反應就是“你變了”“你爲什麼變了”。

人的錢是動態的,多賺少花,錢就多;少賺多花,很快就玩完。人的愛也一樣,你不斷提升自己、使自己變得更有魅力、跟他合拍,就是在賺取愛;你自甘墮落、變得越來越沒有吸引力、又經常找事兒,就是在消耗愛。

指望對方恪守道德而愛你,是沒有用的,你最多隻能得到敷衍、言不由衷的愛。

道德和法律,也只能保證你能得到一個“男朋友/女朋友”“老婆/老公”這樣的角色,只能保證財產,但無法保證你能得到對方的“心”,那可是一顆人類的多變的心啊。

你想要得到那顆心,你就得靠自己的實力、魅力、手段去捕獲,而且每天都得重新捕獲一次。

反過來講,如果對方不愛你了,你千萬不能怪他,如果你要怪他,這就等於是你自己在找罪受。就像如果有人在5年前關注了我、很喜歡我,喜歡了5年,但今天看到這篇文章就不喜歡了、取關了,我要是怪他,就是我有問題。

仔細想想,任何時候,你因爲兩個人感情的事而感到痛苦,毫無例外地都是因爲你認爲那是對方的問題,然後怨他、恨他、責怪他。

除非你對他的怨恨能迫使他發自肺腑地改變,否則,你只是折磨自己、消耗自己。

所以,我們應該認識到,一旦成年了,你活在這個世界上,想要得到任何人的愛,都得靠你自己去爭取,就跟你想要錢,得靠自己去掙一樣。

如果爭取不到,那就認清自己的條件、能力、魅力,那就認命;如果爭取不到還想爭取,那就想辦法調整自己或者換個方式——就像你自己開個店做生意,生意不好,你總不能怪別人吧,那該怎麼辦呢?要麼直接關店認賠了事,要麼調整自己。

認清自己的問題——當然了,有時候不是你人本身有問題,而是你的方法方式有問題。就像你銷售一個產品,不一定是產品不好,可能是你的營銷方式不行——總而言之,如果你要把你的產品出去,但又沒人買,你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問題,沒有誰“應該”要買你的東西,沒有誰應該一直買你的東西,哪怕他是你的老客戶。

這原本是個很簡單的道理,但人們一旦開始戀愛、走入婚姻以後,就越來越難以明白這個如此簡單的道理了,因爲他們把愛當成了兩個人在一起的前提,而不是當兩個人相處的結果。

你想要得到誰的愛,那就想辦法去賺取;你想要持續得到誰的愛,也要想辦法去賺取;你想要挽回誰的愛,也得想辦法賺取——任何時候都如此,無論你是單身還是已婚。

聽了李安的話,我再回顧過去我那些情感經歷,被分手、被出軌、被拒絕等等,基本上都是我的問題,而且,當我意識到那是我的問題的時候,我並不覺得痛苦,反而獲得瞭解脫。

那些由我導致的問題,有些是我可以改變的,有些是我改變不了的。能改的,我改,不能改的,我認。

要求別人、怨別人、恨別人,從來都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沒有任何意義,而且會讓你更煩躁、更痛苦。

所以,在感情世界裏:

遇到問題,想辦法解決問題;

如果解決不了問題,那就釋放別人,解放自己。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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