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棄詞”

對於寫作,我是個病人。如一人腿傷,便離不開手杖。

想欲行文進階,先要棄詞。前早有耳聞。可實有慣性,一時很難痛改。

爲何積習難改?我想還是再早深受了學堂的貽害。那時,每個學生都在語文課上跟着老師練習遣詞造句,彷彿文若無詞,便像是白天遁去了日頭,夜晚沒了星光,極不正常。

兀自學堂出來,一直似莫言一樣,在緊抱着這種偏見枉自認爲,只有學會遣詞造句這個工具,才能寫出好文章,可走到現在。忽然感覺才撞到了真正文學表達的那扇門。

不過,即便是聖言,也只不過是你黑夜裏的一束燈塔的光亮,它的存在,只是爲你提供了一個方向,真正腳下的路,還要自己用心思想去走纔好。

學習,是不斷用身心思想和作爲實踐的功夫。容不得半分懶惰。無論是思想還是寫作都是如此。

說到這兒,讓我想起了一句話,即“存在就是真理”。我想此時用在被很多作家都十分厭棄的那些詞語上是最恰當不過的了。

當初倉頡造字,有它的文化功用。其後的固態詞語,同樣爲的是能讓文章充分表達的功用。如果詞語是一種沒有意義的文化創造,更流傳不到我們的今天。

一個人的認知,最怕鑽入絕對和偏見的怪圈。時間久了,成了不由自主的潛意識後,便形成了難以革除的壞習慣。

有的人,自卑於詞語睏乏,不能表達。可我的困擾卻是,病入腠理,養成偷懶,詞語多發,有時,甚至興致上來,還喜歡連發。

此情此景,我想對於棄詞這個問題,還要實事求是,一分爲二,纔是科學的態度,尤其不能認爲絕對,以致把詞語都悉數一棍子打死。虧欠了自己不說。更對不起文章孔廟,列祖列宗。

我的理解是,那些文筆大家的棄詞要義的關鍵在於。文章者,以多岐特色爲貴也。寫作,是物境與己相互交融思考的具體過程。但凡表達,當能以單字表達,便不能懶惰用詞,尤其是成語。如果你用,我用,他也用。那無疑就成了《紅樓夢》大觀園中,那些俱施同樣粉黛的“金陵十二釵”一般了,即便想施粉黛,最好用的胭脂香粉,也得各有特色,各色純脣紅纔好。

老子,總說,“絕聖棄智,使民不爭”?更有“山無棱天地合,才能與君絕”。用詞,絕的了嗎?

自己寫文章,猶如描眉畫眼線。總要以力求準確和生動適合自己的纔好。

                          有道是:

            躺平望冷霜,地上鞋一雙🤔

            總愛用詞組,低頭思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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