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合結婚的三類人

在德國的某個地區,有一種古老的風俗,據說可以用來試驗一對未婚夫妻是否適合一起過婚姻生活。在結婚典禮之前,新郎和新娘先被帶到一片廣場上,那兒已經事先安置好一棵砍倒的大樹。他們要用一把兩端都有把手的鋸子,將這棵樹的軀幹鋸爲兩段。
通過這個試驗,我們可以看出他們兩人願意和對方合作的程度。如果他們之間無法協調合作,他們將彼此爲對方掣肘,而終將一事無成。如果他們之一想要居功,什麼事都要自己來,而另一個又甘心讓開,那麼他們的工作將會事倍功半。他們兩人都必須積極進取,而且他們的積極進取還必須結合在一起。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合作是婚姻的首要條件。在我們這個時代,愛情或者婚姻裏會有各種的困難和紛爭,但這些到來時,如果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而忽略合作,那麼愛情或婚姻是要出問題的。

個體心理學家阿德勒認爲,缺乏合作的人很難維繫好婚姻,大概可以總結爲以下三類人:

第一類:嬌生慣養的人

在原生家庭中嬌生慣養的孩子,結婚之後經常會覺得受到忽視。他們沒有讓自己適應社會生活。被寵慣的孩子結婚後也可能成爲暴君,使他的伴侶覺得受人凌虐,覺得自己是在牢籠裏,並開始反抗。當兩個嬌生慣養的人碰在一起時,一定會發生許多有趣的事情。他們兩個人都會要求對方關心自己、注意自己,可是兩人都不會覺得滿意。

第二類:過高的愛情理想的人

這類人最大的特點就是總覺得沒有人能配得上他們。阿德勒強調的“過高”並不是指個人的自身條件,而是指男女平等關係。如果一個女人意識到男性在這個社會有很多好處,她內心深處會產生“對男性的欽羨”從而讓自己感覺不安全。如果男性在成長過程中讓他產生了“較佔優勢的角色”的感覺,就會產生莫名的優越感,從而在對待女性上不會真正做到平等。這兩種狀況下都會不容易合作。

第三類:把婚姻當作拯救者

愛情本身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新婚其實正是一對夫婦一起生活的開始,然而,小說的情節卻描寫得好像一結婚,什麼事情都圓滿解決了,他們的工作便大功告成了。現實生活中,也確實相當一部分人把婚姻當作一個拯救者。比如爲了獲取依賴而去結婚,或者爲了憐憫別人而結婚,又或者爲了獲得一個僕役而結婚。

婚姻是一種非常高的理想,它的解決需要人們做出許多努力和創造活動,沒有合作精神的人是很難負起這個重擔的。愛情的種類非常繁多,要解決婚姻問題,最好依賴工作、興趣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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