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適當地放寬土葬政策

北大教授主張恢復土葬,認爲將死者當做垃圾燒掉,是對死者不尊重,此說有一定道理。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我們可以有限度地回覆土葬

                                      (一)土葬在保存民族文化上功不可沒

東晉時候,陶淵明曾經說過,死去何所道託體同山阿。把遺體放在大山中,這就是土葬。

土葬這都在我們中國延續了幾千年,在中華大地上產生了非常輝煌的喪葬文化。如果土葬這都消失,也就意味着我們文化傳統的脈絡被割斷,一旦發生戰爭,瘟疫,火葬會導致後人無法去用考古方式去恢復文化傳統。事實上,中華文化區別於其他民族文化最大特點就在於它的

世代綿延,而與中華文化處於同一時期的兩河文化,印度文化,巴比倫文化都已經消失,這不得不歸功於我們所獨有的土葬文化。

的確如此一個人窮其一生,在這塊土地上拼搏奮鬥,是非功過在他去世那一刻都已經做了總結,所謂蓋棺論定。活着的人給予他們一塊兒安放遺體的地方,表達我們對他的哀思。從情理上完全應該如此。

(二)土葬是歷史的選擇

我們進行一個假設,假如說我們的先民最初不懂得土葬,只是隨意地把死者遺體丟棄在這麼一個荒野,有一天,死者的兒(或者孫)在荒野看到他的先輩遺體被野獸撕扯,吞噬,於是良心上過不去,就挖一個坑,把遺體埋了,而他的這個舉動被別人看到,那個人也覺得應該這樣做於是蔚然成風。從《周禮》和《禮運》中可以土葬興起之因。 在《周禮》中就有相關的記載,“衆生必死,死必歸土”。在《禮運》中也有關於土葬的相關記載:“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所以可以看出,古人認爲人死了,只有將形體埋入地下,才能夠使脫離形體的魂魄到達天上。

至於是什麼時代興起的土葬,我不是專家,也沒有條件去查閱資料。但是在觀看半坡遺址,涼山遺址時都發現,在先民定居點附近有墓葬區。可見由來已久。

其實,火葬也是由來已久的。《墨子·節葬下》記載道:“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 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這說明最晚在先秦時代,西北地區已有火葬,並且很流行了。

只不過對於中國人來說,落葉歸根是根深蒂固的思想,很多海外的僑胞在去世之後也會選擇讓自己的子女把骨灰等等送回祖國,《週記》裏面寫到:衆生必死,死必歸土,表明土葬可能纔是最終落土之處。

(三)反動土葬提倡火化的說辭,在現實面前不堪一擊。

往事越千年,土葬傳承至解放後。移風易俗,提倡喪事簡辦,第一,推行火葬是爲了破除中國傳統的大操大辦婚喪大事的陋習,減輕活着的人的負擔。從實行火葬制以來,這個目標似乎我們並沒有實現。大宴賓客,請樂隊,演大戲,放電影,最不濟的也要請民間的自樂班來熱鬧。傳統的繁文縟節一點沒有減少,反倒因爲火葬憑空又增添了一些名目。一個骨灰盒的價錢遠遠超過的當年棺材的要價。火花費用也不少,興師動衆,拉去火化又得浩浩蕩蕩地拉回墓地親戚故舊向林一個也不能少。喪事大操大辦的陋習並沒有改變多少。

火葬之後仍然要土葬,佔地不比土葬少,甚至費用更多。首先,骨灰盒的價錢遠高於棺材。公墓,公墓的土地比公寓的價格要高得多,而且有了時間的限制(二十年),租用公墓年限一道還需要續費,否則移走,這將家屬的負擔變成了沒完沒了的,而且也使得死者雖入土卻難安。死不起是當代社會,人們最接受不了的現實。雖然火葬已經被大多數人接受,但是這幾十年來所滋生出的各種繁文縟節層出不窮,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有增多的趨勢各種繁瑣的儀式,搞得人們精疲力竭。

屍體塵歸塵土歸土,這是歷史的安排。故人的屍體變作肥沃土壤的肥料,不會對土地大氣水流造成危害,火化屍體,耗費燃料電能,污染加劇。

違背民族風俗習慣,不尊重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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