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一個人的朝聖

本週想和大家分享的是這本書——一個人的朝聖,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創作的長篇小說,首次出版於2012年。從2012年到現在的話,13、14、15、16、17、18、19、20、21年,居然已經過去9年,然後我纔看到這本書。算算就覺得有意思了。

有句話講說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之前火遍全網絡,現在我只想說,世界上有那麼多書,我都想去瞅一瞅。畢竟現在疫情當下,想去哪兒都需要合計合計。都說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都說身體和靈魂總有一個在路上,所以好好的在家讀書吧。

那言歸正傳說說這本書,寫的是一個讓我很感動很有畫面感的故事。

哈羅德在星期二早晨,一個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早晨,他接到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郡的一個療養院內。

貝里克郡位於英國北部蘇格蘭,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那這個老友是誰呢?這位老友奎妮原本是他在釀酒廠工作時的一個同事,後來因爲替哈羅德頂罪被解僱之後,再也沒有了聯繫。

多年未聯繫,突然收到來信竟然是告別信。

這封信一下子打破了哈羅德退休後這種索然無味平淡無奇的生活,他開始給奎妮回信,但是想來想去始終還是覺得不管怎麼寫,在一個多年未蒙面的老友、在一個即將離世的人面前都顯得蒼白無力,最後他決定親自帶上這封回信去看她,走着去,不是開車,也不是乘火車、乘飛機,彷彿只有這樣,才最能顯示出他的關心和誠意,彷彿只有這樣,奎妮就會好起來,等着他的到來。

因爲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英里。

一路上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和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件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這些回憶都深深地折磨着哈羅德,都是他不願面對的過去。

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他的妻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爲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

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自己深愛着對方,最終得以化解隔閡。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想起了二十多年來一起經歷過的一切,最後莫琳決定開車去接丈夫回家,而她也見到了老朋友的安詳離世。

故事這樣描述起來似乎很簡單,似乎三眼兩語就說明了整個脈絡,那到底是什麼讓我眼角溼潤,又什麼讓我覺得說會心裏有所觸動呢。先從書中的一些句子開始講吧。

>>一開始計劃就要花上許多時間考慮和等待,而現在最寶貴的就是時間了。一直也很想這樣試一試,但從來沒有成功開始過。太多東西要做了,總是要先完成其他事情再說。——讓我們來想一想,如果你在某個清晨收到一個很久不曾聯繫朋友的消息說,他罹患癌症,你會做什麼呢。(停頓)其實現在的科技那麼發達,交通那麼便利,想去見一個人只是一張機票的事情,想爲一個人做點什麼只是手機屏幕端戳戳戳的事情,很簡單又高效。可是,這能感受到內心深處的那份柔軟麼。那如果是我的話,到底能做什麼,可能什麼都不會做吧。說句不客氣的話, 不用說二十年左右不聯繫,就是一兩年不聯繫的朋友忽然再聯繫,是不是有種無事不登三寶殿的心理情緒?現在的我們是不是都太過功利了,是不是應該回歸本真簡簡單單的多好。想想是一回事兒,就有人立刻會站出來說,周邊人都那麼功利,你能不能長個心眼兒,傻不傻。喫虧的都是你類似這個的聲音估計一波有一波吧。所以沒有對和錯的說法,只是思維和想法不一樣吧。

記得媽媽經常和我講的一句話就是人情薄如紙,還有什麼具體的其實不太記得了。只是單純的覺得越來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淡薄,似乎離開一個職場一個圈子就錯過了再也消失不見,似乎這個人已經見過了這輩子的最後一面。所以如果你有想見的人就可以大方的約一下,哪怕見不到打個電話發個消息也是好的,如果你有想做的事情即使會顧及諸多因素,也可以去嘗試下,說不準就是意外的驚喜吖~

>>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東西,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好樣的。我真這麼覺得。如果我們都不趁着現在偶爾瘋狂一下,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可能和我之前從事的工作有關,尤其是疫情當下愈發的覺得健康很重要。誰知道意外、疾病和明天到底哪個先來呢。去認識一些不同的人,感受一下不同的地域文化,你會發現原來之前的自己竟然那麼狹隘,會越來越認識到自己的渺小。記得在知乎上有這樣的一個問題,去過100個以上的國家是種什麼樣的體驗,高贊回答是,懂得了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正確,能夠接受別人有不同的三觀和其衍生出來的生活方式。所以不斷的在你的舒適區的邊緣去試探去嘗試,一點點一步步的,量變到質變的過程,結果昭然若揭。

>> 只不過是把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但我一直很驚訝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簡單的事情往往是最難的吧,有點矛盾事實卻是這樣。比如說,拿跑步來說,就是這樣的一個畫面,把一隻腳放到另外一隻腳前面吖,不斷的重複重複在重讀。那麼問題來了,有的人可以跑3公里,有的人可以跑5公里,有的人可以跑10公里,有的人可以跑半馬,有的人可以跑全馬,所以跑步這個事兒到底是簡單還是困難呢。有時候想想,覺得很有意思。不屑於做簡單的時候,很難的時候又夠不到,就形成了現在大部分的現狀,高不成低不就。所以我引申出來的點在於,你的核心競爭力到底在哪,找身邊關係很好的朋友聊聊,重新給自己一個定位,做個SWOT分析,從現在開始一切都剛剛開始。

>> 原來只要知道尋找的是什麼,就往往能從身邊隨手拈來。原來只要知道尋找的是什麼,就往往能從身邊隨手拈來。原來只要知道尋找的是什麼,就往往能從身邊隨手拈來。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你知道尋找的是什麼麼,或者說想要的是什麼。放在手上所有的事情,安靜的坐在那認真的想想。還記得吸引力法則麼,當你真心想要什麼的時候,整個宇宙都會過來幫你的。把手輕輕的放在胸口,感受心臟的跳動,然後深呼吸,問自己,是想要還是一定要。

>> 唯一的變化是我漸漸習慣了那種痛。就像在平地發現了一個大坑,一開始你總是忘記有個坑,不停地掉進去。過一段時間它還在那裏,但你已經學會繞過它了。——這個,額,換句話來說就是喫一塹長一智,幹嘛在一個地方跌倒兩次。說起來容易實際做起來的時候很難很難,畢竟人難得糊塗。這是前幾天我情緒低落的時候朋友對我講的話,她說,人生難得糊塗。也是,難得糊塗,都是經歷。卻在走出來之後更加理智更加清醒的以旁觀者的角度看問題,原來當時只是去撞了南牆,那麼多被我忽略的細節足夠說明所有。用東北話來講的話就是,長點心吧。

似乎說了一大堆,都沒有說到讓我感動的畫面,一時之間不知道要怎麼描述,是哈羅德在出發前的猶豫不決,還是偶遇加油站小姑娘的信念感,亦或是在路途中遇見的每份善意,還是那傷痕累累的腳丫子和那雙帆布鞋,還是在回憶戴維時候的痛楚…似乎在腦海中形成一幅又一幅的畫面,一一閃過。都是會讓我覺得原來可以這麼溫暖的。

當我們步入老年的時候,在樹蔭下搖椅裏,看着地上斑駁的影子,回憶起來時的那些路,又會什麼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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