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問答卷》30——王婆能洗白嗎?

我們討厭王婆,因爲她攛掇潘金蓮和西門慶通姦,又同謀害死了老實巴交的武大郎,實在可惡!

不過,王婆最後被判的刑罰似乎有些過重了。先看一下是怎麼判的:

“大牢裏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裏,吃了一剮。”

實際上是受了兩種極刑,騎木驢遊街和“剮”。所謂木驢,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是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着,象徵“驢毬”,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爲“木驢”的原因。女犯負痛,當然要掙扎,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腿釘在木驢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擡着木驢遊街。

“剮刑”俗稱“千刀萬剮”,江南通稱“殺千刀”。按律法規定,必須剮一千刀,一說三千六百刀。如果低於這個數字,劊子手有受賄的嫌疑,就要“連坐”。

再看一下王婆都做了些什麼:

一是幫着西門慶設計勾引潘金蓮,爲二人通姦提供場所。書中寫是“王婆貪賄說風情”,意思是王婆幫着西門慶勾引潘金蓮,是因爲收受了西門慶的賄賂。其實,這只不過是原因之一,而且也算不上主要原因。我們都知道,西門慶只是許給了她一副棺材本。她自家現開着茶局子,一副棺材本還是應該能攢下的。因此說她貪賄有些牽強。她之所以幫着西門慶幹這樣的缺德事,主要還是懼怕西門慶的勢力。關於西門慶,書中交代清楚:原來只是陽穀縣一個破落戶財主,就縣前開着個生藥鋪。從小也是一個奸詐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來暴發跡,專在縣裏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說事過錢,排陷官吏。因此,滿縣人都饒讓他些個。

面對這樣一個黑白兩道通喫的惡霸勢力,她一個年過半百的老太婆怎能不懼呢?因此,多半是懼怕西門慶的勢力,才昧了良心幹了這件缺德事,雖然讓人痛恨,卻也情有可原!

二是給潘金蓮出主意,用砒霜藥死了武大郎。她也是爲了自保,纔出此下策。其實還是因爲懼怕,懼怕武二郎的拳頭。說白了,她就是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小屁民,無論是面對惡霸西門慶的勢力還是強者武二郎的拳頭,她都是毫無抵抗能力的。爲了活命,沒辦法,纔出此下策。而且,整個過程中,她並沒有參與。從買藥,到下藥,再到灌藥,都是潘金蓮一個人所爲。

雖然說王婆也是弱勢羣體,因爲懼怕惡勢力,才幹了這樣的缺德事。但是,這樣的行爲也確實可恨。不過她也罪不至死,提供通姦場所,總不能判死刑吧?出個主意,又沒有親手去做,也不能判死刑吧?退一萬步講,就算宋朝時法律嚴明,她這樣的行爲應該判處死刑,直接砍頭也就是了,總不至於要騎木驢遊街,最後還受了千刀萬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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