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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走進今天的大師兄點評《大明王朝1566》
第二十七講—賢者如蓮王用汲(三)
上一講我們說到,三次提審鄭何,海瑞面對的局面一次比一次糟糕,而海瑞消失的兩天裏他並沒有閒着,而是準備了大量的資料與數據,爲三審鄭何做了充足的準備。同樣也看到在審案過程中對比王用汲和海瑞的君子坦蕩蕩,鄭泌昌和趙貞吉頗具小人長慼慼之態,自己的內心黑暗便認爲世界都是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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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世界上最差的投資就是謊言
這個世界上最差的投資就是謊言,因爲一個謊言需要用無數個謊言來圓。海瑞從來不屑於做這些口舌之爭, 雖然鄭泌昌何茂才意圖翻案,但謊言總歸有破綻。所以,海瑞傳召了兩位已經很久沒見的大人——蔣千戶、徐千戶。
既然鄭、何二人翻供,爲了保命絕沒有可能招供,那就只有找新的突破口。大明朝的一個規矩就是“公罪不罰”,蔣千戶、徐千戶都是聽命於上司何茂才,千錯萬錯,聽命是不錯的。所以即使鄭、何二人犯了罪,也不會牽連到下面的人。
這條規矩是很有道理的,如果連下屬都要株連,那必然是沒人願意做事了。所以大師兄常說:好的管理者一定是主動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可惜現在很多管理者只一味地享受權利帶來的便利,卻忽視了“擔責”的重要性。
海瑞先從一個細節的問題開始入手:“問你們兩件事,你們如實回答。今年五月新安江大水,你們當時帶着兵是在哪個縣的閘門邊看守?”果不其然,兩人是否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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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着海瑞拿出了他進門拿的那一摞紙,赫然是兩百多人的證詞。鄭、何否認,蔣、徐二人自然知道一些利害關係,也會否認。但下面兩百多個士兵,哪裏知道朝堂的利益糾葛,海瑞是知縣,拿到他們的證詞並不難。且“公罪不究”下面的士兵更沒有撒謊的理由。
一個士兵的供詞未必有用,但兩百多人的供詞分量絕不一樣,幾乎是辯無可辯。海瑞消失的那兩天,便是去拿這兩百個人的供詞,其中辛苦不可知也。
面對鐵一般的事實,兩人仍然狡辯是在防護堤壩,海瑞不在“毀堤淹田”上面多做糾纏,已經有兩百多人的供詞,蔣、徐二人的供詞也沒那麼重要了。
02
有理不在聲高
這條罪名坐實以後,海瑞又開始追究第二條罪狀“通倭”:
“倭寇井上十四郎一直是你們奉命關押的,他是怎麼放出去的,爲什麼一到淳安縣就誘導災民,那日何茂才將他從淳安帶走也是由你們帶兵押送,現在這個人卻不見了蹤影,你們不會說那個時候也在睡覺吧?”
而蔣千戶一口咬定就是齊大柱做的,又反咬一口海瑞放走的他們。“這也就是就是你們當初在淳安縣大牢,準備放火將本官和倭寇一起燒死的原因,”蔣、徐二人自然是不會承認,海瑞繼續說道:“你們當然沒有放火,不然的話本官也不會坐在這裏審你們了,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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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放沒放倭寇上多做糾纏,海瑞翻出了另一件事情:放火燒牢房。
我們可以看到鄭泌昌何茂才以及蔣、徐千戶均不承認自己的罪行並且始終在高聲狡辯,但有句話說的好“有理不在聲高”,只要道理在,與你的嗓門高低沒有關係,而聲調高的人也不一定有理。
那海瑞帶的又是那兩位證人呢?
接下來他又會如何做呢?
讓我們帶着問題,期待下一講大師兄點評《大明王朝1566》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