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真實

一直說文學的功用要“抑惡揚善,激濁揚清”。可如今莫言又提出了他的方法論說:“可以把好人當壞人來寫,也可以把壞人當好人來寫。”前者,古來就有。後者這句論斷,聽起來確實也語出驚人,令人感到耳目一新。

這兩個觀點,究竟孰是孰非?哪一個正確?究竟該聽誰的?便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大問題。

我想,世間與人性裏斷是剝離出一個惡字的,至於善惡是非,皆是相剋相生天道輪迴的產物,這種幻想把人性中固有的善惡,做排他性的選擇或者剝離,甚至從根本上消滅,這條路從實踐中證明,根本是行不通的。

與其從文化上的抑惡,不如規制於法。與其偏執揚善,不如從人性的基礎上遂人之慾,制(治、止)之以度。若偏執一端,或激濁或揚清,均不能從人性善惡的根本上改造人之心性。偏於激濁,一見之微,則無異於誨淫誨盜,陳揚於惡滿天下,偏執於揚清,則無異於讓本發於自然之善淪爲欺世的僞德。

我想,莫言所言的方法論:“可以把好人當壞人來寫,也可以把壞人當好人來寫。”其實他本身應該帶有還原人性本來固有善惡同體的真實性的一層含義。只是在他自己的創作實踐中,卻任性跌入了偏執一端狹隘批判的陰暗枯井。

嗟乎,欲之無度,不能因激濁而自去。太陽黑子,更難因一味揚清,黑子之固存而而不爲光。

去之過往之害,如今諾獎之文,聯想之貪。無出其外,盡在於此。

事實證明,只有實事求是,尊重事實,兼而兩用,收放有度,纔可操作,纔是科學的。

文學爲愛,本不需要唯善、唯惡或唯美,也並不是要作者在生活中刻意尋找,或塑造一個完美的人,而是學會用完美的眼光,去欣賞那個並不完美的人,和我們眼前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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