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興寫作(演講)練習Day181:適可而止

今天給大家分享特大號的鞋子的故事:(故事來自堅持星球)

一位老人一生從來沒有穿過合腳的鞋子,常穿着巨大的鞋子走來走去。兒子和晚輩如果問她,她就會說:“大小鞋都是一樣的價錢,爲什麼不買大的?”

其實,生活裏我們也會看到很多這樣的人。沒有什麼思想的作家,偏偏寫着厚重苦澀的作品;沒有什麼內容的畫家,偏偏畫着超級巨畫;經常不在家的商人,卻有着非常巨大的家園。

許多人不斷地追求巨大,其實只是被內在貪慾推動着,就好像買了特大號的鞋子,忘了自己的腳一樣。

今日啓示:

不管買什麼鞋子,合腳最重要;不論追求什麼,總要適可而止。

(以上故事摘自堅持星球)

正文:

適可而止,這是個好的話題,就像我們生活中許多事情一樣,有時候事情出現不好的結果並不是事情本身的原因,而是我們不懂得適可而止的道理。

就像文中說的這位老人一樣,從來沒有穿過合腳的鞋子,因爲他追求的看似性價比高,比如他以同樣的價錢,買到了大鞋子,但實際上他忘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當然就是合腳了。買鞋子合腳纔是目的。而不是大小,所以這是方向、目的錯了。

其實 我們看他的故事往往覺得這個人思想有問題,但在實際生活中,我們有時候往往也會犯這樣的錯誤。

我自己就有這樣的時候,比如孩子小時候,腳長得很快,然後一年需要買幾雙鞋子,有的時候趕上鞋子在做特價處理的時候,我會心動,會去囤一些鞋子。

但是孩子的腳,不會按你屯子鞋子的大小去長,所以往往到最後,才發現,孩子需要穿這雙鞋子的時候,鞋子已經小了,或者還是大。

所以結果就是錢沒少花,鞋子沒有合腳的。

因爲很多時候都是大了或者小了,合腳的時候少之又少。

做了屯過幾次鞋這樣的蠢事之後,我就想,這樣看起來省,屯的時候,這個鞋沒花多少錢,可是他也沒有派上用場,基本上囤的鞋子都是以浪費的結局出現,所以後來我便不囤鞋子了,當季買,根據她的腳尺寸去買,這樣反而更省錢,因爲這樣買,合腳,不會浪費任何一雙鞋,不會花多餘的冤枉錢。

我相信很多有孩子的媽媽,也做過這樣這樣的事情,我不知道她們有沒有像我這樣的狀況,我相信也會有一部分的,所以這樣的時候,我們就需要盤算一下,這個行爲,到底是給我們帶來的益處多,還是不便更多呢,這樣反思,覆盤的結果,就會讓我們的消費更理性一些,當然實際上會更省錢(當然土豪不在乎,另當別論哈)。

再比如還有一句話叫做:你永遠賺不到你認知以外的錢,如果很幸運的賺到了,那麼恭喜你,你也會憑自己的實力很快的虧掉。

以前我不理解這句話的意思,前面一部分部分還好理解,後面就不太懂了,既然手裏有錢,那麼肯定會要做一些相應的投資,或者是存着呢。

後來自己經歷過一些事情,才明白在自己的認知範圍內,我們有時候會做的綽綽有餘,有時候應付起來也很困難,何況是在我們認知邊界以外的事情,那根本就是我們的盲區,所以做起來力不從心是很正常的,所以根本不能期待這一個事情會給我們帶來一些我們期待的結果。

就像我們喫飯一樣,如果你喫一碗米飯就飽了,那麼你再喫上第2碗,當時可能不會有什麼感受,長期下去那麼各種不是的症狀就會來了,就像有句話說的,一胖毀所有,這是最真實的存在。

這也就是德不配位這個詞的由來吧。

這是我對買鞋的這一部分觀點的認同,可是在後面文中舉的例子和觀點,我就不認同了。沒有思想的作家寫晦澀的作品,還有畫家畫着巨幅作品,我覺得這跟追求假大空它不是一個道理。

對於作品的好與壞,相信每個人,他都有自己的評判標準,當然大衆的普遍意識裏,他會有一個評判的標準,那麼如果他的作品真的不好,他也不會在市面上有很廣泛的流傳,所以也不用擔心它會影響很多人,即便是影響很多人,那我覺得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爲每一種思想他都會有一定的擁護者,就跟每一個人再壞,他也會有對他好的人。

至於畫畫,我覺得更是如此,每一個人的審美都不同,不能說你不喜歡巨幅畫,就不允許別人畫這幅畫,或者說你覺得這幅畫不好看,那麼你就認爲他是不好看的,不允許別人說他好看。

所以我覺得是寫作還是畫畫,他雖然也有標準,但是標準並非人人一樣,並不適用於每一個人。

這和鞋子大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同的狀態。這樣兩個標準下的不同事情,我覺得不能用來證明一個相同的道理,比如追求假大空這些事情。

這就是我對於文中的一些例子的理解,當然也可能由於我自己思想的有狹隘的一部分,我對這個文章的解讀也顯得不夠成熟。

就像我爲什麼不同意他們的觀點呢?因爲我寫的文章是沒有幾個讀者的,但是我就因此不寫了忙完?不,我還是要寫下去,因爲我的寫作對象首先要是自己,我覺得寫文章可以是很私密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很公開的一件事情。

那麼在公開的時候你需要去引導他人,然後需要給別人傳遞一種價值觀,這個時候當然要對自己有更嚴格的要求,或者是外界對你的評價或者要求也會更高,那如果。

那如果是像我這樣的,一點名氣都沒有的寫作小白,並不一定要遵循每一字每一句都要精雕細琢,如果這樣的狀態下,可能連寫都寫不下去,那何談進步呢?

所以基於我自私的一種體現,我覺得寫文章這個方面和畫畫這個方面,它的標準真的是有待商榷的,其實寫的好,畫的好,不用別人怎麼去評論,民衆的反應纔是一種正常的到,正常的情緒吧,所以跟鞋子這個故事並不是一樣的道理。

當然這就像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觀點的權利,而且如果這個觀點,如果不同於主流觀點,但是又沒有違背社會道德和法律一些方面的約束,那我們就要允許這樣的狀況存在,不能就只有一種聲音。

好了,今天的論述就到這裏,其實我最近發現這樣,對一篇文章或者一個故事,發表一些自己的觀點,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當然這些觀點也可能並不是自己的真正所想,而是你要去選擇你所選擇的觀點(指寫文章時所持的觀點)。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每天跟自己進行一個辯論,比如找一個觀點,寫一下正方的觀點,寫一下反方的觀點,這樣兩種觀點交互的時候,看看自己更傾向於哪一方的觀點,因爲辯論,我們並不是要辯出真正的答案,而是要給人一種啓迪,一種思考,讓聽辯論的人在對這個問題的觀點上去更深入的思考,爲什麼我我們要同意這種觀點。

而這種不經意間訓練的結果,能在真在我們真正面對這種問題的時候,提供一個參考價值。我們可以去參考自己所持的這種觀點,是否真的在社會實踐中發揮作用,對於給他人帶來哪些幫助,這纔是我們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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