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 | 每一天都值得被記錄

閒來無聊,打開朋友說,刷到一個不認識的攝友發的一條金句,來自人民日報的“能拍就拍,能照就照,想炫的一定要去炫。十年後,再好的相機和技術,也拍不出如此般模板。大膽的記錄生活,你現在的每天,都是被值得收藏的!”好好的讀了兩遍,也許這就是我喜歡拍照的原因。

2018年和大萌見面的時候,他說,他之所以喜歡拍照,是因爲他沒有童年的照片,現在已經絲毫記不起來曾經長什麼樣,所以他想用鏡頭把生活給記錄下來。

仔細算來,其實我喜歡拍照好像很久很久時間了,高中之時,就喜歡蹭父親的鏡頭的拍照,那時候,更多的是想拍自己,給自己多拍照片。喜歡給自己拍照可能也是源自父親,童年的時候,父親就喜歡帶着我和母親到處去拍照。每一年的成長都被父親給記錄了下來,我很慶幸父親爲我做的這點,也是因爲此,我更加喜歡拍照。

最初的時候,想學拍照和父親有點大同小異。他是爲了拍我和母親,而我是爲了拍和父母家人長輩的時光。每次不管是回父親母親身邊還是回外公外婆家,我總喜歡打開鏡頭記錄下這一切。每一寸時光都值得被牢記,時間忘記的,照片會記得。

高中畢業,好像越來越喜歡攝影。很多朋友說我拍的照片很好看,很有氛圍,特別是拍的家人的照片,那是因爲,每一張照片都用心了。

曾經,我想把攝影發展成副業,可奈何自己太懶,總不想學習專業知識。看着身邊好多之前比自己拍的差點的朋友,現在一個個的作品都精美絕倫,心理總是極其的難受。可這個,我不能怨任何人,因爲這都是自己不努力的結果。

這一年,關於攝影我深思了很多,也大概找到了一點方向,可不知爲何,就是下不定決定去做。得過且過是我最長有的態度,可這確實最不好的事情,我不知道我應該拿什麼來鞭策自己,就好像,懂了很多道理,卻過不好一生一樣。

今天看見人民日報這條文案,我知道,接下來的時光,我仍然會選擇記錄,就算道路走偏。

想起來閨蜜之前說過一句話:“我都記不得這麼多事兒。”很多事兒,其實我也記不得,時間一天一天的過的很快的,今天發生的事兒,一個月之後可能早就忘記。可每次看見照片的時候,便就會想起來那天的事兒。

我的照片,按時間,按事件分的特別的好,那是因爲我怕某一天自己忘記了什麼,只要順着文件夾,一定可以找回曾經的記憶。

我向來是一個念舊之人,可奈何腦容量就這麼大,可能很多的東西都無法記得,所以我選擇了一個最笨拙的辦法記錄這一切。

當幾十年老了以後,我可以翻着相冊,給靠在我身邊的孫女兒講着這些年的小事,講着不一樣的童年和不一樣的二十多歲以及三十多歲。

時光走了,可記憶卻被定格,這就是照片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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