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很會織毛衣的,一年總有幾件產品問世。
她快的時候1個月1件,慢的時候3個月也有一件。
驚人地發現這個節奏時間和寫一本通俗小說相似。
亦舒半生寫了三百本小說,平均下來每年應有兩本問世。大約半年一本,另外她還寫專欄雜記。
而且她還真的很熱愛織毛衣,在她最新的散文集《就是喜歡》中寫到:本來準備了毛線開織,結果接到電話,又有新的約稿,遂放下手中活。
寫文字還是高於織毛衣,她那樣的才華,時間應該有更好的利用。雖然愛好編制,也得讓位於文字啊。
只得一雙手,做了這個,就別想那個。
大偵探小說家阿加莎也是妥妥的毛織愛好者,她的行文步驟婉轉流暢那個度,只有織過毛衣的人能會心體會。
那麼,一本小說從哪兒寫起呢?
看看織毛衣,先從正身開始,花最大的興趣和力氣織完大身。
寫小說也一樣,抓住自己那點靈感,先把主要人物線寫出來。
然後開始織袖子,一般有兩隻,一邊一隻左膀右臂。
寫支線人物,相關的朋友或親人,比正身規模要小一點,但也是完整的一部分。
最後收口,是翻領還是圓領,高領還是低領,在織毛衣之初早已想好,照着模式編就好了。
小說的結局也不例外,是悲是喜,作者一定有定數。
熟練的編制人一個月能搞定一件,但會比較累。小說者也有這種人才吧,據說莫言兩週寫下一本。
三個月寫完一本中篇小說是極爲正常的速度。雖然有點拉鋸戰,正如毛線丟一丟,打一打,最後三個月差不都結尾。需要的是那份韌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