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懂與不懂

我覺得一個文藝作品寫出來別人不懂的原因有四個。一是晦澀。作者故意的,有難言之隱,不願直說,彎子繞太多太大。二是跟風,別人那麼寫我也那麼寫,卻並不明白爲何這麼寫。三是真有知無不言言之不盡之話,說不清道不明之狀,語言難以達到。說出來讓人似懂非懂,內行人看內行人才看得懂。四是語言深入到意識表層與感覺之中,寫的就是飄忽不定的無意識之類的東西,也屬於一種高深莫測的故意。外國人最愛搞這個了。但是無論哪一種,我覺得表達清晰,讓別人明白應該是比較好的。文字不是自娛自樂,尤其是公開的文字。你自個兒私底下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不用管別人懂不懂。可給別人看的就要說清楚,最好佔二八比例。別人懂不了的作品佔二成。如果你寫的每一篇別人都不懂,那寫它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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