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反思(一)——該發火時得發火

最近在反思自己對女兒的教育方式和方法。

我對女兒的教育,受到《好媽媽勝過好老師》這本書很大的影響。

書裏的很多教育觀點到現在我都還不時在心裏唸叨和踐行。比如以下幾個:

不做穿西裝的野人

“不陪”才能培養好習慣

自己不帶孩子就是瀆職

做“聽話”的父母

像牛頓一樣

修得一隻生花筆

被魔杖點中的孩子學習能力強

……

在教育女兒的過程中,我因地制宜地踐行了其中的大多數方法。

現在看來,可以說有成功也有失敗。

比如,根據“不做穿西裝的野人”,我從來沒有打罵過女兒。女兒提出的要求,只要不太出格,我都隨她。

尤其是女兒上了初中之後,我更把她當個大人來對待,特別尊重她的觀點和想法。

她想買的衣服、鞋子、書籍,玩具,我幾乎都毫不猶豫地就給她買下。

家務活也沒怎麼讓她幹過。

有時候,她想買的東西太貴,我會用拖延來拒絕。對她說話時,我依然儘量用委婉方式來表達我的不樂意。

做家務也是。我有時候會一個人跑十趟收拾碗筷,女兒就在飯桌前坐着看我忙碌。我卻不動嘴讓她幫我。

每次我想對女兒發火,或者想命令女兒幫我幹活的時候,腦子裏總想着“不做穿西裝的野人”,然後就忍住了。

現在想想,我對這個觀點的認同,有點過了。

天蠍座的人有個特徵——愛憎分明。這一點在我身上尤其明顯。

我對自己信服的理念,總是特別信服。經常會過度解讀的信服和執行。

既然看到了這一點,以後一定要改一改了。

孩子畢竟是孩子。

該對她發火的時候就得對她發火。這種發火,讓孩子知道你的底線在哪。她做事也就有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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